商標撤三”是指商標因連續三年不使用而被撤銷的情況,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均可向商標局遞交撤銷申請。“撤銷注冊商標三年不使用申請”的制定是為了節約商標資源,避免商標的閑置不使用,但是對于商標轉讓的受讓方,一定要注意商標是否存在這種情況。那么商標撤三需要哪些資料?
一、商標撤三需要哪些資料?
1、撤銷連續三年不使用注冊商標申請書;
2、撤銷理由說明;
3、商標代理委托書;
4、申請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文件(營業執照或個人身份證)。
二、遇到這種情況該怎么辦?
1、商標用于商品、商品包裝、容器、及相關交易文書上(如標牌、產品說明、手冊、銷售協議、票據等);
2、服務商標使用證據表現方式包括(服務場所裝飾、菜單、招貼、價目表、文件資料、服務協議等);
3、用于廣告宣傳證據的表現形式包括廣播、電視、雜志、報紙及廣告牌等媒體廣告宣傳、展會資料、照片、主管部門批準文件等;
商標注冊人提供的以上證據應要求真實、有效、合法。注意因為是連續三年停止使用,所以注冊人在提交證據時需要證明近三年連續使用的證據,之前的都屬于無效證據,即便提交也不會被國家商標局采納。對此,企業應該有意識的保存商標的使用證據。
商標撤三需要哪些資料?經過小編的分享已經有所了解,針對撤銷注冊商標連續三年停止使用申請的,建議商標注冊人收到國家商標局限期舉證通知書后,能委托專門的商標代理機構進行有效證據的收集和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