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權保護,不是所有的東西可以被保護,版權也不是你想登記就能登記的,不符合相關規定的作品是無法獲得版權的,下面跟著中政財稅版權代理小編來看看哪些作品能登記版權,哪些不能登記。
可以登記版權的作品
我國《著作權法》第三條規定的各類作品均可申請登記。包括:文學作品。電影創作的作品。工程設計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等其他作品。
根據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第四條的規定,上述作品的含義是指:
(1)文字作品,是指詩詞、散文、論文等以文字形式表現的作品。
(2)口述作品,是指即興的授課、法庭辯論等用口頭語言形式表現的作品。
(3)音樂作品,是指歌曲、交響樂等能夠演唱或者演奏的帶詞或者不帶詞的作品。
(4)戲劇作品,是指話劇、歌劇等供舞臺演出的作品。
(5)曲藝作品,是指相聲、快書、大鼓、評書等以說唱為主要形式表演的作品。
(6)舞蹈作品,是指通過連續的動作、姿勢、表情等表現思想情感的作品。
(7)雜技藝術作品,是指雜技、馬戲等通過形體動作和技巧表現的作品。
(8)美術作品,是指繪畫、書法、雕塑等以線條、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構成的有審美意義的平面或者立體的造型藝術作品。
(9)建筑作品,是指以建筑物或構筑物形式表現的有審美意義的作品。
(10)攝影作品,是指在感光材料或其他介質上記錄客觀物體形象的藝術作品。
(11)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指在一定介質上攝制,由有伴音或者無伴音的畫面組成,并借助裝置放映或者以其他方式傳播的作品。
(12)圖形作品,是指為施工、生產繪制的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以及反映地理現象、說明事物原理或者結構的地圖、示意圖等作品。
(13)模型作品,是指用途為試驗或觀測等,根據物體的形狀和結構,制成一定比例的立體作品。
不能登記版權的作品
(1)依法禁止出版、傳播的作品。
(2)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由官方正式譯文。
(3)新聞實事。
(4)歷法、通用數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5)超過保護期限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