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商標法規定任何組織個人都可以對公告期內的商標進行異議,這是法律賦予的權利。商標異議申請也是需要花費的,如果不是有利益關系,別人一般不會提出異議。異議答辯沒有規費,需要提交申請書、理由書、證據材料等。下面我們就來了解有關商標異議申請的基本內容!
還有一點值得注意的就是商標被異議了沒辦法早拿證,除非異議人主動撤回異議,否則商標將進入異議階段,裁定約需要兩年半到三年的時間。
由于我國《商標法》對商標異議人的主體資格沒有任何限制,這就使得惡意商標異議人有機可乘。惡意商標異議行為違反了誠實信用原則,對公平競爭秩序具有一定的破壞性,還會影響商標行政主管機關和司法機關的正常工作,浪費商標行政主管機關和司法機關寶貴的人力和物力資源,影響了上述機關對正常的商標異議及時作出裁判。
縱觀以上內容可知,在公告期的商標申請是任何人不需要正當理由都可以提出異議的,惡意異議這種情況最多發生的是同行之間,面對這樣的情況你只要大膽的去答辯就可以了,不要顧慮太多問題,正所謂身正不怕影子斜,只有我們的商標是合法,就不怕被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