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是一種重要的財產權,是公司股東按投入公司的資本額所擁有的參與公司重大決策、享受財產利益并可依法轉讓的權利。利用股權出資注冊公司,根據《股權出資登記管理辦法》對股權出資比例、條件、實際繳納出資的期限和手續、評估等細節作出明確規定。下面我們一起來了解下需要注意哪些事項!
1、可以出資股權的標準;
(1)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權;
(2)權屬清楚、權能完整、依法可以轉讓。
2、禁止用以出資的股權情況:
(1)股權公司的注冊資本尚未繳足;
(2)已被設立質權;
(3)已被依法凍結;
(4)股權公司章程約定不得轉讓;
(5)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股權公司股東轉讓股權應當報經批準而未經批準;
(6)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不得轉讓的其他情形。
3、股權出資實際繳納期限;
公司設立時,投資人以股權出資的,自被投資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投資人應當實際繳納,被投資公司應當辦理實收資本變更登記;公司增加注冊資本時,投資人以股權出資的 ,應當在被投資公司申請辦理增加注冊資本變更登記前實際繳納。
4、驗資證明應當包括的內容:
股權出資實際繳納后,應當經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驗資并出具驗資證明,驗資證明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以有限責任公司股權出資的,相關股權依照規定辦理股東變更登記情況;
(2)以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出資的,相關股權依照規定轉讓給被投資公司情況;
(3)股權的評估情況,包括評估機構的名稱、評估報告的文號、評估基準日、評估值等;
(4)股權出資依法須經批準的,其批準情況。
5、被投資公司申請辦理有關股權出資登記手續,應當提交的材料:
(1)以股權出資的投資人簽署的股權認繳出資承諾書。
(2)股權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需加蓋股權公司印章)。
(3)公司董事長簽署的設立登記申請書;
(4)國務院授權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批準文件,募集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還應當提交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的批準文件;
(5)創立大會的會議記錄;
(6)公司章程;
(7)籌辦公司的財務審計報告;
(8)具有法定資格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
(9)發起人的法人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
(10)載明公司董事、監事、經理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關委派、選舉或者聘用的證明;
(11)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職文件和身份證明;
(12)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13)公司住所證明。
所謂股權出資,是指股東或者發起人以其持有的其他公司的股權出資,投資于新設立的或者已存續的目標公司的行為。
股權出資就是股權轉讓,是股東將其持有的其他公司的股權轉讓給新設立的或者已存續的目標公司所有,使得新設立的或者已存續的目標公司成為其他公司的股東,對新設立或者已存續的目標公司而言,不異于自己在設立或增資擴股的同時對外進行了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