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們辦理工商業務中,除了注冊公司外,辦理較多的就是公司變更了。工商變更的業務中包含的項目也比較多;今天小編給大家分享的是關于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變更的內容,有限責任公司變更股東的要求有哪些?
成都有限責任公司變更股東需要注意:
1、股東向其他股東轉讓全部股權的,可不提交股東會決議、決定,提交股東雙方簽署的股權轉讓協議或者股權交割證明;
2、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的,還需提交:
(1)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一般為自然人身份證復印件或法人證書復印件;
(2)股東雙方簽署的股權轉讓協議或者股權交割證明;
注:涉及本市國有產權轉讓的,應提交產權交易所出具的《產權交易憑證》;涉及中央國有產權轉讓的,應提交中央企業國有產權交易試點機構出具的《產權交易憑證》;涉及外埠國有產權轉讓的,可依據國有產權屬地政府有關規定,提交規定的產權交易機構出具的產權轉讓交割文件或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出具的產權轉讓批準文件。
3、變更股東名稱(姓名)提交:
(1)股東名稱或姓名變更證明;
(2)股東更名后新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自然人身份證件復印件。
特別提示:
(1)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2)股東向其他股東轉讓部分股權的按照章程備案辦理。
(3)公司提交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的文件;其他股東接到通知三十日未答復的,提交擬轉讓股東就轉讓事宜發給其他股東的書面通知的,可不提交股東會決議、決定
(4)人民法院依法判決、裁定劃轉股權的,應當提交人民法院的判決書或裁定書,無須提交股東雙方簽署的股權轉讓協議或者股權交割證明和股東會決議、決定(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的文件);
(5)國務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權的本級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劃轉國有資產相關股權的,提交國務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權的本級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關于劃轉股權的文件,無須提交股東雙方簽署的股權轉讓協議或者股權交割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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