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企業不能夠規范的使用商標,就會造成商標使用不當會產生產品紊亂,還有可能導致被行政處罰或商標權被撤銷。那么,商標權使用不當的情況有哪些呢?接下來小編給大家講下相關內容。
注冊商標的歸屬權、使用權歸商標注冊申請人所有,但是商標權持有人也是不可以隨意使用商標權的。
1、商標權使用不當的情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十四條規定,商標權使用不當主要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1)自行改變注冊商標的;
(2)自行改變注冊商標的注冊名、地址或者是其它申請注冊事項的;
(3)自行轉讓注冊商標的;
(4)連續三年停止使用的;
(5)使用注冊商標,其商品粗制濫造,以次充好,欺騙消費者的。
2、商標權使用不當的法律后果;
使用注冊商標,有以上前四種情況中的一種的,由國家商標局責令改正或者是撤銷其注冊商標。產生第五種情況,由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分別不同情況,責令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報或者是處以罰款,或者是由國家商標局撤銷其注冊商標。
3、商標權使用中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1)商標注冊后按期商標續展;
注冊商標的有效期限為十年,自核準申請注冊之日起計算。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注冊人需要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商標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每次商標續展申請注冊的有效期限為十年,自該商標權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商標續展手續的,注銷其注冊商標。
(2)注冊商標的使用,不要擅自更改細節;
使用的商標權標識應與核準申請注冊的商標權標識一致,只能按比例放大縮小,不要自行改變商標權的文字。像把原本的繁體字改成簡體字,是不被允許的。一旦改動較大,使之形成了不同的形象,就很有可能構成自行改變注冊商標甚至是冒充注冊商標。更為嚴重的是,一旦改變后的外觀形象與他人注冊商標近似的,還很有可能構成商標侵權。
(3)注冊地址變更、申請注冊名稱變更,請及時辦理商標變更手續;
注冊商標需要辦理變更注冊人的名義、地址或者是其它申請注冊事項的,需要提出變更申請。申請人已經提交注冊申請但尚未獲準申請注冊的,其名義、地址或者是其它申請注冊事項造成變更的,可以向國家商標局申請辦理相應的變更手續。因繼承、企業合并、兼并或改制等造成商標權專用權更變的,需要辦理更變手續。
以上就是小編給大家分享的企業使用商標的一些相關內容問題。商標是企業品牌的象征和產品的保護。想要注冊商標的企業需要快速確定商標注冊申請日,保護自己的品牌商標。同時在商標的使用上需要注意相關的一些問題。成都商標注冊上還有問題的可以聯系中政財稅咨詢哦,我們期待您的來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