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自主創業的人也在逐漸增加。但對稅法意識淡薄,導致很多創業者在注冊公司完成后出現的稅務問題。下面小編就給大家介紹申請公司注冊為辦理稅務登記會存在哪些方面的風險?
根據2015年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管法》第十五條規定,境外企業和從事生產經營場所設立的企業、分支機構、個體工商戶和從事生產經營的機構;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三十日內,持有關證件,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稅務機關應當自收到申報書之日起登記發證。
企業未辦理稅務登記行為存在的問題:
第六十條納稅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
(1)未在規定期限內申報辦理稅務登記、變更或者注銷登記的;
(2)不按照規定設置、保管帳簿、記帳憑證和有關資料的;
(3)未按照規定向稅務機關報送財務會計制度或者財務會計處理方法、會計軟件備查的;
(4)未按照規定向稅務機關報送全部銀行賬戶的;
(5)未按照規定安裝、使用稅控裝置,或者擅自銷毀、變造稅控裝置的。
上述內容就是小編為大家分享的成都企業未辦理稅務登記的相關行為風險。如果企業有以上行為的,納稅人不辦理稅務登記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稅務機關根據相關情況作出懲罰或者吊銷營業執照。如果您想讓自己公司稅務更夠有更好的處理方法,你也可以聯系我們進行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