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名稱變更的具體流程
1、批準公司新名稱(從工商局窗口領取表格,填寫注冊信息,批準新公司名稱)。提供5個以上的名字);
2、領取《公司變更登記申請表》;
3、營業執照變更(填寫《公司變更表》,加蓋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東大會決議、承諾書、營業執照原件、向公司認證廳出具的認證通知書)加工工商局);
4、變更組織代碼證書(填寫企業代碼證書變更表,加蓋公章,整理公司變更通知,營業執照復印件,企業法人身份證復印件,舊代碼證書原件到質量技術監督局辦理);
5、變更稅務登記證(稅務局辦理);
6、更改銀行信息(基本賬戶銀行處理)。
二、公司名稱變更所需資料
1、《公司變更登記申請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由全體股東簽名蓋章);
3、股東會決議(全體股東簽字蓋章);
4、公司名稱變更通知書(原件);
5、承諾書(原件);
6、公司執照正副本(原件);
7、全體股東身份證原件;
8、《公司名稱變更核準申請表》。
三、公司變更登記的事項
1、公司變更名稱的,應當自變更決議或者決定作出之日起三十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2、公司變更住所的,應當在遷入新住所前申請變更登記,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證明。
3、公司變更法定代表人的,應當自變更決議或者決定作出之日起三十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4、公司變更注冊資本的,應當提交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