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資本的填寫是創業者在初期遇到的第一難題,也是第一個“大坑”。注冊資金填寫金額越大越好嗎?并非如此。企業要“量力而行、丈業而認”,既要考慮到自身經營的需要,又要考慮相關法律與涉稅風險!
注冊資本“認繳制”下的法律風險
按照修訂的《公司法》及相關條例,“注冊資本”的登記管理已經從“實繳登記制”調整為“認繳登記制”。注冊資本認繳制實行后,注冊公司門檻降低,無需《驗資報告》。
從而,社會上出現了大量注冊資本巨大、實繳能力不足的公司。但作為創業者,必須要有嚴謹的法律意識。在注冊資金“認繳制”下,華廈小編建議大家充分考慮以下幾方面問題:
1、大額注冊資本會帶來債務風險
舉個栗子:一家注冊資本為100萬的公司,A占70%股權,所以需要出資70萬。后來公司經營不善,欠了1000萬的外債。那么A只需用他70萬的出資額來承擔責任,超出的部分就和他沒關系了。但如果這家公司的注冊資本是1000萬,A依舊占70%的股權,那么A就要承擔700萬的責任!
2、企業將面臨繳納印花稅的問題
企業要按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繳納萬分之五的印花稅。如果一家公司注冊資本為50,000億元,完成實繳之后,印花稅將達到25億元。
3、股東規定期限內未繳出資對應的借款利息不得稅前扣除
注冊資本認繳制下,公司股東(發起人)應在公司章程記載股東自主約定的認繳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期限等,公司股東未能按照章程規定按期繳納出資的,當期未繳出資部分對應的貸款利息不能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時作計稅成本費用扣除。
注冊資本如何確認是否已繳納?
公司成立后,需要在銀行開設一個企業銀行賬戶。股東個人(或單位)從自己賬戶向公司賬戶轉入應出的資金,轉賬資金用途里要寫上“投資款”即可。
注冊資本“實繳制”下需要驗資報告,“認繳制”下多數情況不需要了,只有一些招投標項目或者比較大型的合作伙伴,為了確認合作公司的注冊資本已經實繳,需要合作公司出具驗資報告。驗資報告可以在實繳完成后,找會計師事務所來出具即可。
注冊資本相關的常見問題
Q:注冊一家公司注冊資本100萬,后來不想經營了,需要補全這100萬嗎?
A:應分兩種情況討論。
1、公司沒有外債,不想經營去注銷。
不需要把錢補全后再注銷。公司沒有外債時,不涉及補償別人的損失,直接走正常的注銷流程即可。
2、公司有外債,不想經營去注銷。
需要把公司外債還清。“認繳制”只是不用現在把錢全部掏出來,但是承擔的法律責任是存在的。需要按照個人所占的股權比例,承擔對應的債務責任。
Q:注冊資本可以使用嗎?
A:當然可以使用。
注冊資本就是公司的錢,就是公司用來花的。一般應用在以下幾個方面:日常經營運作、發放員工工資、進貨、購買辦公用品等。
但是,注冊資本不可以隨意支給個人使用,如果需要給個人打錢,必須要有相應的發票報銷,或者走工資、勞務費用、獎金等形式。
認繳制不是空頭支票,也沒有弱化出資人的出資義務。公司注冊資本認繳多少,可參考行業特性,注冊資本越大,承擔的責任就越大,投資人應理性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