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制與分類制
從兩國稅制看,美國的個稅制度是綜合制,中國的個稅制度是分類制。
綜合制個稅:納稅人的全部所得無論其來源和性質,都納入征稅范圍。這種稅制是以納稅人為中心,將其在任何地點、任何時間取得的任何來源和任何性質的收入匯總,經過合法的豁免、扣除程序后,計算出納稅人的應交個稅。
綜合制的優點就是能全面反映納稅人的負擔能力,缺點也顯而易見,需要針對不同人群設計分門別類、多種多樣的費用扣除標準。在美國,每年的個稅申報季,對于窮人來說,各項扣除完以后,基本都交稅很少或者不用交稅。
分類制個稅:納稅人的所得并不是都要繳納個稅。一般采用列舉的方式,列舉范圍內的所得需要交稅,不在范圍內的無需納稅。中國繳納個稅最多的人群其實是工薪階層,他們每月拿著固定的收入,發工資的時候就把稅扣了。
分類制是以收入為核心,根據該收入類型,確定該收入是否需要納稅,如果需要,就根據該收入的稅率和費用扣除標準計算該項收入應交的個稅。
實行分類制的優點是簡單,征管成本低,對納稅人的素質要求低。缺點也是稅法規定太粗線條,扣除標準一刀切,導致收入調節功能不足。
所以,在中國一提到個稅改革,大家最關心的就是個稅起征點上調,起征點越高,需要納稅的工薪階層人數就會越少。
中國的個稅高還是美國的個稅高?
稅制不同,也造成中美直接稅負不一樣。有一個奇怪的現象,中國幾乎所有人都抱怨個稅負擔太重,但個稅收入占中國總稅收收入不到8%,而美國超過40%。
那么,到底是中國的個稅高還是美國的個稅高?其實這并不是絕對的,建議看完下面的分析再下結論。
從稅率排行榜來看,在發達國家中美國是比較低的,以G7國家為例:個稅比較高的是法國,比較低的是加拿大。
2018年美國的聯邦個人收入所得稅(個稅)的稅率低值是10%,較高是39.6%。中國的個稅較高稅率是45%,月薪超過80000元的部分按照45%征收。
美國的個人所得稅是以家庭為單位綜合征收的,除了對各種所得進行綜合征收,實行超額累進稅率外,還有各種稅前扣除。因此,美國人的個稅報稅,會有一定的“補助”,更像是一種退稅。
中國則是統一按應稅收入+稅率表的形式征稅。例如:如果你在國內的月薪是10萬,按照標準繳納五險一金的話,個稅納稅額計算出來差不多28000,總收入占比28%,而美國為21%,這還不包括抵減收入。
在中國,一般來說中低收入群體幾乎90%的收入由工資構成。新個稅法案中起征點提高到5000元,對中低收入群體而言是一個福音,同時期待中國個稅制度的進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