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資源稅法于今年9月1日生效。如果企業在《資源稅法》中享有免稅權,在申報納稅前是否需要向稅務機關申請備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資源稅征收管理若干問題的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4號)第三條規定,納稅人享受資源稅優惠政策,執行“自主認定、申報享受、留存相關材料備查”的辦理方式,另有規定的除外。納稅人對資源稅優惠事項中留存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承擔法律責任。
新資源稅法要點!
因此,除非另有規定,如果企業享受資源稅優惠,可以自行申報,無需先去稅務局備案。相關信息需要保存以備將來參考。
資源稅納稅期限:按月或按季申報繳納;不能按固定期限計算的,可以分次申報繳納。
按月或者按季申報繳納的納稅人,應當在月末或者季末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申請辦理納稅申報,繳納稅款;依申報納稅的,應當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申請辦理納稅申報并繳納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