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的區別
2021-11-11 08:57:15
普通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的區別不在于企業規模,而在于征稅方式的不同。 認定方式不同自2021年5月1日起,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的認定標準為年應稅銷售額500萬元及以下,因此年應稅銷售額500萬元及以上的應認定為一般納稅人。 即:一般納稅人:年應納稅銷售額500萬元以上。 小規模納稅人:年應納稅銷售額500萬元及以下。 增值稅稅率和征收率不同。增值稅分為稅率和征收率。一般情況下一般納稅人適用稅率,小規模納稅人適用征收率。 現行稅率和征收率如下:一般納稅人的基本稅率為13%、9%、6%和零稅率,而一些特殊業務可以通過簡單的方法征收。在簡單的收集方法下,適用的收集率為3%和5%。 小規模納稅人只能適用征收率,征收率分為3%和5%。 不同計稅方式一般納稅人適用一般計稅方式(特殊情況除外),計稅方式為: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對于小規模納稅人,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方法為:應納稅額=銷售額×征收率。 使用的發票不同于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提供應稅勞務或服務使用的發票,可以自行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和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抵扣進項稅額,一般按基本稅率開具,在簡易計稅方法下按征收率開具。 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提供應稅勞務或者服務等。,一般只能自行開具普通增值稅發票,但不能抵扣進項稅額。特定行業或情況可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出售其取得的不動產除外)。如果不符合具體行業或情況,需要到稅務機關開具專用發票,只能按照征收率開具。 不同的申報方式一般納稅人按月申報,小規模納稅人可以選擇按月或按季申報。 稅收優惠不同。一般納稅人很少有增值稅優惠政策。 小規模納稅人有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月銷售總額不超過10萬元(一個季度為一個納稅期的,在深圳公司登記季度銷售所需地址不超過30萬元),免征增值稅。 注:2021年3月1日至5月31日,對高明省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征收率為3%的應稅銷售收入免征增值稅。對預扣率為3%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暫緩預繳增值稅。 除高明省外,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按3%的稅率征收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的稅率征收增值稅;對于預扣稅率為3%的預付增值稅項目,應按降低的1%預扣稅率預付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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