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稅收是國家最重要的財政形式。它具有免費、強制、固定的形式特征。每個涉稅主體都要按時足額繳納應納稅款。然而,在現實生活中,偷稅、逃稅、騙稅等稅收違法行為時有發生。因此,國家稅務總局建立了“黑名單”制度。截至6月底,各級稅務機關已公布2470起“黑名單”案件。
涉稅企業的“黑名單”公布在哪里
各級稅務機關向社會公布了偷稅漏稅、出口退稅詐騙、拒稅、虛開[/s2/]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普通發票等8起稅收違法案件。不僅會公布這些案件的違法事實、法律依據和處罰情況,還會將違法當事人和相關中介機構負責人的基本信息列入“黑名單”,一起曝光。
這些非法信息將被收集在中國信貸的網站上進行宣傳。
同時,這些“黑名單”信息將通過國家稅務總局公告欄、報紙、廣播、電視等媒體進行公示。
被列入“黑名單”后有哪些法律責任
現在,部門聯合懲罰不誠實者。所以被列入“黑名單”會帶來很大的問題。
據邊肖介紹,公安部門配合稅務機關處理了483名阻止納稅人出境的人,實際上阻止了56人出境;工商等市場監管部門限制297名“黑名單”當事人擔任企業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和經理;金融機構對667家“黑名單”當事人采取了降低授信額度、提前收回貸款、停止信貸業務等措施;國土資源部限制529個“黑名單”政黨獲得政府提供的土地。質檢、金融、海關等政府部門也對“黑名單”當事人采取了相關懲戒措施。
如果你被列入“黑名單”,你能被撤回嗎
看到上面“黑名單”的威力??梢哉f,在共同處罰的規定下,涉稅題目的非正常操作會比較困難。所以很多當事人還是想退出。
當事人能夠按照處罰決定繳納稅款、滯納金和罰款的,經執行稅務機關決定,不再向社會公布案件信息。對已公布的符合撤銷條件的案件,經執行稅務機關決定,停止公布并退出公告欄,并通知其他參與實施聯合處罰的部門。
國家稅務總局統計,截至2016年6月底,全國已公布的稅收違法案件中,共有621方當事人自愿繳納稅款、滯納金和罰款,占已公布案件的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