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各級稅務機關大力推進國稅與地稅合作,規范執法,優化服務,防范風險。日前,國家稅務總局針對過去“多次”、定性“多口徑”、辦理“多尺度”的情況,制定并實施了《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聯合檢查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三多”問題從“法治”、“效率”、“服務”三個方面優化和規范聯檢行為,深化,
執法規范的監督、制約和保障
陜西田弘硅材料有限公司財務總監洪煒用“相同但不同”來形容自己對《辦法》實施的感受。他說,國稅地稅聯合檢查和以前單獨檢查一樣,執法證件和檢查程序也沒有少;但是,也有一些不同。國稅和地稅同時征收賬簿和資料進行稽查,雙方互相監督,執法更加規范。
據了解,《辦法》在法律框架內創新檢查執法機制和工作模式。在法律合規性方面,《辦法》要求國稅和地稅雙方在各自法定職責范圍內共同開展檢查,共同遵守稅收法律法規;在制度銜接上,《辦法》與國家和地方稅務合作標準、稽查案件來源管理辦法等現有稽查制度銜接,體現了制度的完整性;在協同履行職責方面,《辦法》要求國稅和地稅充分發揮各自優勢,實現資源共享和執法協調,形成監督制約,切實提高規范執法水平。
共建共享提高執法效率
最近,剛剛接受國稅地稅聯合檢查的廣東省某企業負責人感慨地說:“這次國稅地稅聯合檢查好像挺大的,國稅地稅的檢查人員同時來了,但是整個檢查過程感覺變化很大。不僅檢查時間縮短了一半以上,而且檢查過程和處罰結果也公開透明。所有的懲罰都列出了懲罰的依據,令人信服。”
為提高稽查效率,減輕納稅人負擔,《辦法》從共建協調機制、共享稽查信息、聯合下達任務、聯合實施稽查、配合案件審理、配合案件執行、適用稽查結果等7個方面,將稽查執法程序和服務標準貫穿于稽查工作的方方面面,形成了稽查管理的閉環,解決了全程多執法、不同標準的問題。同時,國稅和地稅可以優勢互補。通過現場合作和實時溝通,雙方可以根據需要進行調查和信息共享,提高執法能力。
重慶市石柱縣國家稅務局稽查局局長廖興全對記者表示,聯合檢查實現了資源共享,提高了執法效率,避免了重復入戶和不同執法標準,有利于提高執法透明度,減輕納稅人負擔。
優化服務,減輕納稅人負擔
河南是較早開展聯合檢查的省份,漯河市南街村集團法定代表人南池子對此給予了高度評價。他說,與過去的國家和地方稅務檢查相比,聯合檢查不僅效率高,而且減輕了企業的負擔。而且國稅和地稅兩個部門相互制約,稅收待遇更加公平透明。也有助于《辦法》體現稽查執法與納稅服務的有機結合,使納稅人對稅收管理的滿意度顯著提高。“國家稅務總局稽查局相關人士表示,聯合檢查一方面縮短了檢查周期,納稅人不用擔心重復檢查,提高了執法效率。同時,統一的處罰標準和尺度使結果更加公平公正。另一方面,國家和地方稅務聯合組織企業進行自查,并提供咨詢,確保企業更全面地發現問題,更準確地糾正問題,更及時地防范風險。
關于統一執法標準的問題,海南省某房地產公司總經理夏先生評價說:“過去我們的房地產行業都是稅務機關檢查,最讓人氣憤的是國家稅收對房地產開發成本的定義不同,處罰標準也不同。今年國稅對我們進行了聯合檢查,讓我看到了明顯的進步。”
《辦法》來自基層的探索和實踐,將進一步推動基層的實施和創新實踐。在全面推進聯合檢查工作中,國家稅務檢查職能的作用將進一步發揮。”國家稅務總局稽查局相關人士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