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5月1日起,建筑納稅人將告別熟悉的營業稅,轉而繳納不熟悉的增值稅。準備時間不多了,建筑企業財稅人員忙著參加政策培訓,確認已增薪增稅納稅人的登記信息,測算稅負變化...稅制變化很大,稅率從3%躍升到11%。建筑企業應該重點解決哪些問題?應該采取什么措施保證稅負不發生較大變化?記者采訪了國家稅務領導和建筑行業稅務專家,請他們解讀政策要點,為企業備戰提出建議。
7個關鍵詞:詳細解釋政策的核心要點
○稅率和征收率:11%和3%
○納稅地點:機構所在地,可以申請匯總納稅
"跨境"經營:在服務發生地預付貨款,并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
○預付款納稅義務時間:收到預付款之日
○清關工:可以選擇簡單的計稅方式
○甲方提供的項目:可以選擇簡單的計稅方式
○過渡性政策:老項目可以選擇簡單的計稅方式
“試點納稅人應盡快熟悉36號通知的內容,及時掌握各項增值稅管理規定,妥善處理過渡期增值稅。”山東白城納稅服務有限公司總經理董華說。
36號文是指《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進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工作的通知》(財稅[2016]36號)。近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了《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筑服務增值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這兩個文件構成了建筑業改革的主要政策和實施措施。
建筑業改革的政策和實施措施有哪些亮點?以及之前營業稅制度下的規定。董華從七個關鍵詞做了詳細的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