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說中國人民銀行有關部門已經起草了相關的銀行債轉股文件,允許商業銀行在處理部分壞賬時,將銀行與企業之間的債權債務關系改為持股關系,意在幫助銀行遏制不斷上升的不良資產率。
根據現行商業銀行法,商業銀行不能投資于非金融機構和企業。擬議中的全新債轉股計劃文件將由國務院特別批準,以突破《商業銀行法》的限制。
中國最大的民營造船廠榮盛重工(現更名為華融能源)率先開工。3月8日,榮盛重工在其公告中宣布,計劃向債權人發行至多171億股,其中向22家債權銀行發行141億股,向1000家供應商的債權人發行30億股,以抵消171億元的債務。債轉股完成后,中國銀行的持股比例將高達14%,而榮盛重工原控股方張志熔家族的持股比例將從26.3%稀釋至2.9%,董事長兼CEO陳強的持股比例將從9.7%稀釋至1.1%。這意味著中國銀行將成為榮盛重工的最大股東。
對于央行允許商業銀行用股權替代企業不良貸款,我覺得還是挺美的。一是不良貸款已經消失,不良貸款率看起來不錯;二是企業負債消失,企業資產負債率提高。但這些企業既然沒有負債,估計也差不多資不抵債了。有這些股份有用嗎?未來可以套現嗎?
當然,商業銀行肯定不會允許企業擁有自主選擇債轉股的權利,估計上市公司也會被允許這樣做。不然他們會很迷茫,真的是“和老公做交易,貸款給股東”。
如何看待允許銀行債轉股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