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副標題為:溫家寶主持召開國務院及國務院聽取大川機構推動的重點項目空
匯報情況,完善評估職能,部署建立法治、規模化和去產能功能,推動制造業升級,確定有選擇地加強小微企業融資的政策,緩解融資困難,聽取銀行業意見
關于稅收負擔確保只減不增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修正案)的報告
國務院副總理溫家寶7月27日主持國務院及國務院工作,聽取大川機構推進重點項目審計工作匯報,完善考核職能;部署和建立法治下的大規模去產能功能,促進制造業更新換代;確定有選擇地加強小微企業融資的政策,緩解融資困難;聽取銀行業增稅增稅情況匯報,確保只減不增;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修正案)》。
會議指出,地區機構進行了改革,如落實黨和國務院內部決策者的部署,通過信息化簡化行政和分權,管理和分權相結合,改善公共服務,重點是促進穩定增長,調整結構,造福民生,取得巨大效益。但審計也發現了一些問題,如政策不到位、資金沉淀、部分項目進展緩慢等。會議要求,要做好基本政策、重點項目空的落實工作,對措施進行評估,對立即采取的行動和強有力的管理工作給予通報和表揚,對存放兩年以上的資金要按規定收回,對大部分強有力的董事企業家進行變更和使用,對特區政府的不作為和慢作為,要全力以赴。密切關注整改審計中發現的問題,努力糾正“拒不簡化行政、簡政放權、懶政”等行為。,嚴格查處非法票價,減輕企業負擔,打破機構個人利益,整合和統籌財政資金,吸引社會資產投資,加快推進重點項目建設項目,更好地發揮政策現象。
會議聽取了下半年鋼鐵、煤炭等各領域產能削減情況的匯報,認為解決產能過剩是信息供給側系統改革重點項目的特殊任務。按照《臺灣省公司治理工作會議》和《中央政府關于政府經濟發展登記工作報告》的要求,要堅持多數人和企業整體的責任,發揮自由市場的作用,更有效地促進去產能。一是繼續以鋼鐵、煤炭行業為重點,對不符合環保、能耗、安全標準的企業和產能進行處置或關閉,生產不合格產品或淘汰違反注冊《臺灣省公司法》的產品。實施水電差別定價、嚴格控制新增信貸等政策,推動企業淘汰領先產能。注重法治和規模,支持企業加快并購,提高制造業集中度,妥善做好職工轉移管理。采取更多措施,確保去年實現化解過剩粗鋼產能約4500萬噸、煤炭產能超過2.5億噸的硬性目標。第二,要改造和提升現代生產能力,提高環保、全面質量和安全等國際標準和技術標準,不批準仍使用領先電子設備和技術的企業新建公共設施,不同時許可制造和污水處理。第三,要注意嚴格的特區政府。對違反國務院和有關機構的總命令,在產能過剩的各地區新建項目、新增產能或淘汰產能的,國務院有關機構要派人深入了解,坦率追究責任。對非法排放或超標的企業,應處以每日罰款、限制生產和停產、查封和扣押。對達不到標準、淘汰領先產能的企業要公開向社會公布,金融機構要加以約束和處罰。
會議指出,國際金融支持單一經濟發展,緩解小微企業融資困難,更好地服務“三農”是最重要的特殊任務,有利于推動世界各地企業家和人民的創新,有利于注冊臺灣省公司促進就業擴大。會議決定:一是抓緊落實政策,確保小微企業利率增速不低于各種利息平均增速,利息人口數量不低于往年人數,貸款申請率不低于往年水平。大多數主要服務小微企業的金融機構在審慎經營管理的必要性下,自主確定小微企業的利息金額。第二,適當設定小微企業注冊臺灣省公司的剩余計息期,不要隨意抽、壓、斷貸款。推動不還本貸款的展期。采取反應堆利息、分期付息等措施,減輕企業負擔。支持金融機構擴大應收賬款質押融資規模,探索其他財產質押融資制度改革。第三,要努力清理整頓各種合理的票價,支持國際金融和融資擔保政府機構提高績效評估基準,降低小微企業和“三農”費用。四是鼓勵銀行創新大額存單、可轉換債券、集合票據等產品,引導更多社會資金投向小微企業,拓寬必要的融資渠道。支持地方政府建立緊急貸款、可能性補償等功能,更好地發揮融資擔保和保險政策的信用增級和風險共擔功能。
會議指出,營改增制度改革全面推進后,企業具體稅負整體下降,但由于各種因素,部分國際金融企業稅負增加。隨著改革的深入,加大營改增、減稅的現象會大量出現。要主動改進法源,做好政策解讀和公共服務付費,引導企業用好
抵扣功能保證銀行業稅負只降不增,穩定消費市場預期。
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修正案)》,決定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