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權簡稱“專利”,是發明創造人或其權利受讓人對特定的發明創造在一定期限內依法享有的獨占實施權,是知識產權的一種。不少朋友有過疑惑,專利時可以轉讓的嗎?答案是可以的。下面小編就詳細地為大家講解一下專利轉讓的具體問題。
一、什么是專利轉讓
專利轉讓是專利申請權人和專利權人把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讓給他人的一種法律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規定: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可以轉讓。全民所有制單位轉讓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必須經上級主管機關批準;中國人(或單位)向外國人轉讓專利申請權或專利權,必須經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批準。轉讓專利申請或專利權的當事人必須訂立書面合同,經專利局登記后生效。專利轉讓包括出售、折股投資等多種形式。
二、專利轉讓的手續
1、個人或單位向外國轉讓專利申請權或專利權的,必須經國家專利管理機關批準;
2、專利權的轉讓人要與受讓人共同簽署一份書面的、符合專利法及有關法律的“轉讓合同”;
3、必須到專利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認定、登記手續;
4、應向國家專利管理機關提交“轉讓合同”和“著錄項目變更申報書”,同時繳納費用。
國家專利管理機關在專利公報上予以公告后,此項專利轉讓才正式生效。
三、專利轉讓合同內容
1、項目名稱;
2、發明創造的名稱和內容;
3、申請日、專利號、申請號和專利權的有效期限;
4、專利實施和實施許可情況;
5、情報資料清單;
6、付款及支付方式;
7、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8、爭議的解決的辦法。
四、專利轉讓稅收問題
1、轉讓專利收入需按“轉讓無形資產”稅目繳納營業稅、城建稅與教育費附加。
2、按轉讓專利收入扣除相關稅收、費用后,按“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稅目繳納20%個人所得稅。
3、入扣除繳納的相關稅金(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后,區別不同收入分別處理:
(1)不到4000元的,扣除費用800元:應納稅所得=收入-800元。
(2)收入超過4000元的,扣除20%的費用:應納稅所得=收入*(1-20%)應納稅款=應納稅所得*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