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權具有時效性特點,大家都知道商標注冊證的有效期限是10年,有效期屆滿后,商標權人如果希望繼續使用注冊商標并使之得到法律的保護,則需要按照法定程序在商標權延展期限內進行注冊續展。
根據2013年修改的商標法,第四十條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注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注銷其注冊商標。但是如果未能在續展期內申請的,在有效期屆滿后六個月內,可以允許辦理續展注冊的申請手續,但需要繳納延遲費。下面小編就帶大家來了解一下商標續展如何辦理?都需要什么申報材料?
一、商標續展的途徑
1、委托商標局備案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2、申請人直接到商標局的商標注冊大廳(北京)辦理。
二、申請商標續展的步驟
商標續展流程分為:申請、審查、續展公告、核發續展證明四個環節,完成整個時間大約需要4個月左右。
三、商標續展申報材料
1、《商標續展注冊申請書》
2、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
3、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書》,直接在受理大廳辦理的提交經辦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4、注冊證復印件
5、申請文件為外文的,還應提供經翻譯機構簽章確認的中文譯本
綜合上面所說的,商標都是有一個續展期的,一般商標的保護期限就只有十年,必須要進行續展了之后才能再次受到法律的保護,因此,在辦理續展的時候一定要提前,而且商標局一般要開證明也是需要幾個月的時間才能發放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