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于2014年5月1日起開始實施第三次《商標法》及《商標法實施條例》,“一標多類”商標注冊制度也開始正式施行,商標申請人可以通過提交一份申請就多個類別的商品或服務項目申請注冊同一商標。
一、什么是一標多類
在我國的《商標法》中,將企業可提供的產品和服務,共分為45個類別。在申請的過程中,企業可以申請注冊一個類別,也可以申請多個類別的注冊。其中,將一個商標同時注冊多個類別的,就是“一標多類”。
二、一標多類的優勢
1、減少商標注冊申請量
現階段我國商標注冊申請的原則是一類一標,近十年我國商標注冊申請量每年均超過100萬件,實行一標多類原則后,商標注冊申請量將至少減少五成。
2、減少商標局商標審查量,提高商標審查時間
原先實行一標一類原則,申請人注冊申請同一商標多個類別,將會有多件商標,這多件商標將會分別則多名商標審查員進行審查,實行一標多類后即變成一件商標,由一個審查員進行審查。
3、極大地減少商標管理的行政費用
(1)、減少《商標公告》印刷、發行的費用,減少《商標公告》頁數。
(2)、減少商標登記簿登記量。
(3)、減少商標局商標計算機數據庫的容量。
三、一標多類的劣勢
1、注冊申請整體審查時間可能會被延長
如前所述,一標多類商標的注冊申請在審查實踐中會由同一名審查員進行審查,審查結果會在同一官方通知文件上體現。同時根據《商標法實施條例》,每件注冊申請只限分割一次,且僅適用于商標局對一件商標注冊申請在部分指定商品或服務上予以駁回程序中,其他程序均不予分割。
此種情況下,在商標申請階段,若一標多類的申請商標在一個或者部分類別的注冊申請被要求補正或者被第三方提交異議申請,則該商標所有的類別上的注冊申請都要等待相關補正或者異議完成后,再被進行初審公告或者核準注冊。因此,若一標多類的申請商標遭遇到前述情況,則其整體的注冊申請審查審理完成時間必然會因此而被延后。而若申請人針對多個類別上的同一商標注冊申請采取的是一標一類申請,則即便部分類別上的注冊申請遭遇到補正或者異議程序,申請商標依然可以在其他類別上先行獲得注冊。
2、所有類別必須一并續展
現行規定下,一標多類商標在進行續展時,必須對其核定的所有類別一并進行續展申請。若申請人希望不再對該商標在部分類別的上的注冊進行續展,其必須先行通過商標注銷申請程序將相關注冊類別進行注銷,然后再針對剩余的注冊類別進行續展申請。這無疑增加了申請人的商標管理成本和負擔。相對地,若申請人采用的是一標一類申請,則申請人僅需在商標續展期內對希望保留的注冊類別提交續展申請即可。
3、所有類別必須一并轉讓
根據《商標法》第四十二條第二款,轉讓注冊商標的,商標注冊人對其在同一種商品上注冊的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注冊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應當一并轉讓。也就是說,在提交商標轉讓注冊申請時,同一商標注冊人在不相同或者不類似商品上注冊的相同商標,不要求必須一并轉讓。
4、商標規費上無優勢
此外,依據現行的商標申請注冊收費標準,采取一標一類與一標多類的注冊方式需要繳納的商標規費是相同的,一標多類申請并無費用上的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