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是一個產品的標志,其設立的意義是幫助人們進行識別這款商品,商標保護對于企業來說也是非常重要的一項工作。今天呢開心財稅小編就來給大家分享關于商標的一些知識,一起來看看吧。
一、商標指的是什么
商標是指任何能夠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商品/服務與他人的商品/服務區別開的圖樣,包括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圖樣、顏色組合和聲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
二、什么是注冊商標
注冊商標是指經過商標主管機關依照法定程序及標準進行審查并通過,經《初步審定公告》無人提出異議的商標。
三、商標分為哪幾種
通過商標的組成,可以將商標分為:文字商標、圖形商標、文字圖形組合商標。
文字商標:是指商標由文字構成,或者在直觀觀察上可以看出是以文字為主體進行藝術設計而成商標。
圖形商標:是指僅由圖形構成的商標,在圖形中不能有文字或者直觀上可以辨識為文字的組成部分。
文字圖形組合商標:是指商標由文字及圖形組成而成商標。
根據《商標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商標注冊申請人應當按規定的商品分類表填報使用商標的商品類別和商品名稱,提出注冊申請。
四、商標分類指什么
商標分類是指《商標注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也稱《尼斯分類》,共有45個類別,其中1-34類為商品類別,35-45類為服務類別。
《商標注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是根據1957年6月15日由尼斯外交會議達成的一項協定(尼斯協定)制定的,我國于1994年加入尼斯協定,并根據我國情況制定了《類似商品和服務區分表》,簡稱《商標分類表》。
《類似商品和服務區分表》是商標主管部門為了商標檢索、審查、管理工作的需要,總結多年來的實踐工作經驗,并廣泛征求各部門的意見,把某些存在特定聯系、容易造成誤認的商品或服務組合到一起,編制而成。
《類似商品和服務區分表》可以作為商標審查人員、商標代理人和商標注冊申請人判斷類似商品或者服務的參考,也可以作為行政機關和司法機關在處理商標案件時判斷類似商品或者服務的參考。
商標注冊申請指定類別要根據經營范圍確定,將經營范圍與《商標分類表》中的內容進行比對,選取相同或者類似的范圍,指定需要保護的商品或服務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