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總有老板把商標與品牌混為一談,認為它們沒有什么區別,其實這是不對的,下面呢開心財稅小編就給大家講講商標與品牌的區別吧,歡迎大家來閱讀。
一、商標是品牌的一部分
商標是品牌中的標志和名稱部分,便于消費者識別。
但品牌的內涵遠不止于此,品牌不僅僅是一個易于區分的名稱和符號,更是一個綜合的象征,需要賦予其形象、個性、生命。
品牌標志和品牌名稱的設計只是建立品牌的第一道工作,但要真正成為品牌,還要著手品牌個性、品牌認同、品牌定位、品牌傳播、品牌管理等各方面內容的完善。
這樣,消費者對品牌的認識,才會由形式到內容、有感性到理性、完成有未知到理解、購買的轉變,形成品牌忠誠。
二、商標是法律名詞,品牌是經濟名詞
商標是法律概念,它強調對生產經營者合法權益的保護。
品牌是市場概念,它強調企業(生產經營者)與顧客之間關系的建立、維系與發展。
商標的法律作用主要表現在:通過商標專用權的確立、續展、轉讓、爭議仲裁等法律程序,保護商標所有者的合法權益;同時促使生產經營者保護商品質量,維護商標信譽。
品牌的市場作用表現在:品牌有益于促進銷售,增加品牌效益;有利于強化顧客品牌認知,引導顧客選購商品,并建立顧客品牌忠誠。
三、商標掌握在企業手中,品牌是消費者的認知
商標的所有權屬于企業,屬于注冊者,受到法律的保護!
品牌直觀印象來源于消費者,在市場上流通的商品一般我們只會認可商品帶給我們的品牌印象,而不是單純的商標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