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老板向小編反應說商標被侵權了,想要問問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如何才能受理,下面呢開心財稅小編就給大家講講商標被侵權后哪種情況下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可以受理吧,希望可以幫到您。
1、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先于人民法院立案的;
2、行為人對社會經濟秩序造成損害而沒有受到任何相應處罰,或者人民法院僅就侵權人和被侵權人雙方賠償糾紛進行審理的;
3、商標注冊人的多件注冊商標被他人擅自使用在相同或者類似商品或者服務上,如果商標注冊人就其中部分注冊商標被侵權的行為向人民法院起訴并已被受理的,則對其余不同的注冊商標被侵權的行為,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可以立案查處。
商標注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就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請求處理,又向人民法院提起侵犯商標專用權訴訟請求損害賠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不能就賠償問題作出裁決,只能進行調解,而調解不是必經程序,當事人完全可以在請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查處商標侵權行為的同時,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權訴訟,請求賠償損失。
人民法院受理的侵犯商標專用權糾紛案件,已經過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處理的,人民法院仍應當就當事人民事爭議的事實進行審查。這是國家法律對審判權行使的內在要求,人民法院的民事審判活動不受其他機關對民事法律關系認定情況的影響。
當事人列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處理通知之日起15日內提起行政訴訟,侵權人期滿不起訴又不履行的,工商管理部門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同—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已經給予行政處罰的,人民法院不再予以民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