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是用來區別一個經營者的品牌或服務和其他經營者的商品或服務的標記。那么對于服務商標與產品商標的區別有什么您都了解嗎,下面就和開心財稅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1、商品商標表明商品或服務具有某種特定品質,服務商標表明商品或服務出自某一經營者;
2、商品商標的注冊人必須是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資格,且對商品和服務的特定品質具有檢測和監督能力的組織,服務商標的注冊申請人只須是依法登記的經營者;
3、商品商標申請注冊時必須按照《集體商標、證明商標注冊和管理辦法》規定,提交管理規則,服務商標只須按《商標法》及《商標法實施條例》規定提交申請;
4、商品商標的注冊人不能在自己經營的商品或服務上使用該證明商標,服務商標必須在自己經營的商品或服務上使用自己的注冊商標;
5、商品商標準許他人使用必須依《集體商標、證明商標注冊和管理辦法》的規定履行手續,發給《準用證》,服務商標許可他人使用必須簽訂許可合同;
6、商品商標與普通商標都可以轉讓。但證明商標的受讓人必須是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資格和具有檢測和監督能力的組織。服務商標的受讓者包括依法登記的個體工商戶、合伙人;
7、商品商標失效兩年內商標局不得核準與之相同或近似的商標注冊,服務商標則只需一年商標局就可以核準與之相同或近似的商標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