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法中規定:任何能夠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商品與他人的商品區別開的標志,只要符合商標 “顯著特性,便于識別”的規定,是允許申請注冊成商標使用的。那么今天呢開心財稅小編就給大家講下成語注冊商標的好處及風險,一起來看看吧。
一、申請成語商標的好處
1、容易被消費者所識別
成語用法較為固定,被大眾廣泛認知,將成語作為商標使用,用于特定范圍內的商品或服務,可以給消費者留下清晰明確的印象,有利于將商品或服務從眾多的提供者中區分出來。如:“津津有味”使用在30類(食品)商標上,能讓消費者迅速記住品牌。
2、有利于企業品牌的推廣
一個好的商標,不僅要讓人記得住,而且還要傳達良好的品牌含義和企業的價值導向。成語使用廣泛,結構固定,語法句式朗朗上口,含義豐富,指向性明確,這些特點正好用于企業品牌推廣,與企業商標品牌的推廣要求相吻合。
如:將“十全十美”在第三類(日化)注冊商標,給客戶一種產品十全十美的印象,便于品牌的推廣。
3、有利于傳承推廣優秀的傳統文化、宣揚正能量
成語中蘊含了豐富的傳統文化,是我國傳統文化經典中的精粹之一。
文化的力量并不在于歷史之中,而是在于我們的傳承與運用。宣揚積極向上的精神,鞭笞陳腐負面的糟粕,正是成語的重要作用,更符合我們的時代精神與要求。成語以商標的形式出現在我們的生活之中,正是這樣一種文化的傳承與創造性發揚,可以很好的在社會中宣揚正能量。
二、注冊成語商標的風險
生活中用成語注冊的商標并不多,成功率不高,風險大,其原因主要為以下幾點:
1、濫用成語
成語在注冊申請的商品或服務內容范圍內,被認為是濫用而被駁回。即申請人申請的成語屬于生活中已長久存在或規范使用的詞語,但是用于商標注冊因詞語內涵及使用范圍限制而被駁回,因此屬于成語的濫用。
2、不規范使用
與“濫用成語”的區別在于,申請人將成語進行字音、字義、字形的變造,希望依托原有成語的相關含義,結合變造后的音、形、意,突出顯示商標的內涵,達到增強顯著性的目的。
就我國商標申請注冊審查的相關規定來說,對此類情況的審查較為嚴格,申請人相關商標申請被駁回的數量較多。
3、缺乏顯著性
由于商標的基本特性是區分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因此必然要求商標具有顯著性特征,能夠將產品及服務從不同的廠商中區分出來。
成語是具有特定含義及使用語境的,并不一定在特定類別的商品及服務內容上具備區分不同來源的作用,或是區分作用不明顯。我國商標審查機構在此種情況下,會以缺乏顯著性特征為由,駁回此類商標申請。而申請人及代理機構對此種情形的把握是較為困難的,有時候因此造成不必要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