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許多企業想要打造品牌,就需靠注冊商標來建立。而關于商標的注冊、使用,大家總是存在著一些誤區。今天開心財稅小編就給大家講講商標使用過程中不能犯的七個誤區吧,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1、隨意更改字體圖案
隨意改變字體、圖案。這種常識性的錯誤中小企業犯的最多。
很多客戶主觀的認為,商標是我的,我想怎么用就怎么用。《商標法》第四十九條規定:“商標注冊人在使用注冊商標的過程中,自行改變注冊商標、注冊人名義、地址或者其他注冊事項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期滿不改正的,由商標局撤銷其注冊商標。”
隨意變更字體圖案等也非常不利于品牌塑造和傳播。或者說,這么隨意使用商標的企業,可能心中根本就沒有“品牌”這個概念。不想建立自己的品牌事小,可別因此導致了嚴重的后果那就事大了。
2、法人注冊,公司使用
這是一個典型的、廣泛存在于各級城市,尤其以縣城級別的地區為甚。法人代表注冊的商標,在沒有任何手續的情況下,由公司一直在使用。
倘若公司是由多個股東出資成立并運營的,那么商標這么用就存在極大的隱患。
倘若增長到一定程度,法人代表單干去了,禁止公司使用原商標了呢?又或者法人代表要求公司每年支付高額的商標許可使用費呢?
倘若公司用著的商標是個人的,又沒有正規的許可,萬一有人提出撤銷了呢?沒有完整的證據鏈,哪怕這個商標被企業用的再好,知名度再高,也不能想當然的認定為就是商標注冊人的使用。
如果你的公司正在這樣使用商標,趕緊轉讓到企業名下或者許可給公司使用吧,以免后患!
3、公司搬遷,不變更地址
絕大部分的申請人認為,商標注冊證上面的地址無關緊要,地址發生變更的時候往往不會想到要去把商標注冊地址一并變更。
商標地址不變更最大的隱患就在于:倘若有人對你的商標提出撤銷三年不使用,而你商標注冊證上的地址又無法收到國家商標局寄送的相關材料,那么你自然無法限期作出答辯。沒有在法定期限內作出答辯,你的商標就會被撤銷,也許你正在使用的商標被撤銷了你都還不知道。
注冊在自然人名下的商標地址均為身份證地址,注冊在企業名下的商標均為營業執照上的地址。因此,要重視商標注冊地址,切勿因小失大。
4、商標許可不備案
很多企業商標權屬不清。
有公司注冊的,有老板注冊的,還有下屬機構注冊的,不論誰注冊的,都在用,但卻沒有明確的許可。企業認為這是左手倒右手的事情,但是從法定權屬的角度,這些都是沒有證據可能證明的,形同第2點一樣,在沒有利益糾葛的時候風平浪靜,當有利益糾葛的時候,那就百口莫辯了。
5、超范圍使用
超范圍使用,也是企業在日常商標使用過程中極易犯的錯誤。商標使用應該嚴格按照商標注冊證上核定的商品項目使用,超范圍必須重新注冊,沒有注冊的情況下不能作為注冊商標使用。
這么做的隱患:一是商標使用不受保護;二是有可能存在侵權情況,一旦發生侵權,所要承擔的責任那就可大可小了。
6、先用著,后注冊
我國商標法實行“注冊在先”原則,明文規定一些類別不得作為商標。
許多企業在創立初期卻慣于省時、省錢,隨意仿照冒用他人的商標,結果不是遭投訴侵權就是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查處,使自己陷入不良的境地,甚至付出慘重的賠償代價。
7、隨意轉讓商標
如今盛行特許經營、連鎖經營、加盟經營這樣形式的經營方式。好的商標使雙方共贏,而不好的商標只會雙雙受損。
按商標法規定:若商標注冊者允許他人使用商標,必須簽訂商標許可合同協議,并說明有效的實施范圍,否則不受法律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