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人們對知識產權意識的不斷提升,每年的商標注冊量如雨后春筍一樣的迅速提高,注冊商標量如此的火熱之下,商標被搶注是經常會發生的現象。那么接下來開心財稅小編就來談談商標被搶注的幾種情況,應該如何應對。
俗話說,知己知彼才會百戰不殆。針對于搶注我們的商標的情況有好些種,我們需要了解下到底是哪些人搶注了我們的商標,以提出相應的應對策略。
通常來說商標被搶注有以下幾種情況:
職業商標搶注人利用搶注商標盈利
注冊一類商標成本較低,而如果成功轉讓出去,其獲利卻可能呈幾何數字翻番,少則一兩萬,多則成百萬上、千萬元,這是職業商標注冊人搶注商標猖獗情況的存在。因為我國的商標注冊采用的是申請在先原則,也就是說如果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申請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申請注冊的,商標局受理最先提出的商標注冊申請,對在后的商標注冊申請予以駁回,這一原則讓商標搶注人有了生存空間。近幾年電商平臺的迅速崛起,使得互聯網商標需求量急劇增長,例如現在天貓品牌入駐規定就給商標搶注人帶來了無限商機:商家若想入駐天貓開設自有品牌的旗艦店,如果持商標注冊證(R商標),已取得商標專用權的,需要注冊滿兩年及以上,且在最近一年內未發生轉讓。持有此類商標注冊證的,天貓收取保證金5萬元。如果持有的是已成功受理注冊商標(TM商標)的,天貓收取保證金10萬元。而職業商標搶注人通常采用的策略是:搶注名人姓名、名勝商標以及類似商標,搶注商標時傍名牌、搶時髦、抓社會熱點等,都是一些商標搶注人慣用的策略。
應對此種商標被搶注情況可以在商標公示期向商標局提出商標異議。已經申請成功的商標可以申請商標撤銷三年不使用。
商標代理公司搶注客戶商標
商標代理公司搶注客戶商標,這種通常是一些非法商標代理機構的不光彩做法,所以說客戶在選擇商標代理機構是一定要選擇正規商標代理機構。
如果遭遇商標代理公司搶注客戶商標,可以根據商標法的規定做出相應應對措施:
商標法第十五條未經授權,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義將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標進行注冊,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異議的,不予注冊并禁止使用。
商標法第十九條商標代理機構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辦理商標注冊申請或者其他商標事宜;對在代理過程中知悉的被代理人的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商標代理機構除對其代理服務申請商標注冊外,不得申請注冊其他商標。
商標法第六十八條商標代理機構違反誠實信用原則,侵害委托人合法利益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并由商標代理行業組織按照章程規定予以懲戒。
競爭對手搶注商標
以互聯網行業來說,現在互聯網行業競爭異常激烈,如果企業的商標被競爭對手搶注,然后持續投訴,對企業發展的打擊將是非常巨大的。比較典型的案例是天貓注冊“雙十一”商標封殺京東促銷,用商標權作為警示或打擊其他電商侵權的“武器”,這是阿里巴巴抵御同類電商不正當競爭、惡性競爭的有效方式。
對于這種情況,只有提高知識產權的保護意識一種解決途徑。建議各企業一定要足夠重視商標注冊,公司未立,商標先行。企業的產品或服務需要在面世前一早注冊和保護起來,不要埋頭干了許久,一抬頭發現滿大街都是仿冒者,或者是被他人搶先注冊了,可你拿他們無可奈何。當你費盡心機想出來的一個好名字,一定要馬上行動去查詢商標,注冊商標,用最大限度去取得相關類別的保護,避免后期因小失大。
合作伙伴搶注商標
當然合作伙伴搶注商標這種情況不能一概而論,基本上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善意的客戶商標保護行為,有合作伙伴為避免客戶商標被他人搶注會替客戶注冊的,客戶想要的時候,就無償轉讓給客戶;
還有一種就沒這么高尚了,純粹是惡意注冊,把原品牌所有人踢開,自己發展,這種情況道德上受譴責,但也沒有好辦法阻止。只能建議您利用商標法維權,也許順利的話可以奪回商標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