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條關于“威馬汽車”商標注冊權的權屬聲明在網絡上傳播。一家名為“ 上海興礎投資咨詢有限公司”的公司提出對“威馬”的商標擁有“汽車整車、車輛主要總成”以及“電池”兩項的商標注冊證及權益,并且表示可以對此商標進行出售。
并且,在工信部第308批《途徑靈活車輛臨盆企業及產品通知布告》新產品公示中看到,剛剛登上目錄的“威馬汽車”注冊商標為“威闊牌”。
下面是上海興礎投資咨詢公司宣布汽車商標權所屬聲明,并表明將計劃出售或許可應用商標。
《“威馬”汽車商標權屬的聲明》
上海興礎投資咨詢有限公司(“我司”)于2014年開展代號為“威馬/WM”的汽車整車始創項目,該項目于2015年下半年暫停。
我司于2015年3月申請注冊“威馬”商標,最終獲得2項商標注冊證(No.16702556,適用于電池;No.16702555,適用于汽車整車、車輛主要總成)。
我司至今不曾讓渡或許可任何他方應用前述“威馬”商標;對于市場上的侵權行為,我司已委托出具律師函。
同時,我司計劃出售、許可應用“威馬”商標。
特此聲明。
上海興礎投資咨詢有限公司
2018年5月21日
開心財稅查閱了工信部第308批《途徑靈活車輛臨盆企業及產品通知布告》新產品公示中看到,“威馬汽車制造溫州有限公司”的注冊商標為“威闊牌”。
威馬汽車首款車型定名EX5,并且前不久在北京的宣布會讓這個品牌成為輿論的焦點。是以“上海興礎投資咨詢有限公司”所謂的“市場上的侵權行為”也是有所指。
如此看來,威馬汽車應該被因為目前的商標糾紛暫時拖住腳步,愿望威馬能盡快將商標糾紛平息,將主要精力放在車型產品上,畢竟第一批用戶的口碑對于威馬來說至關重要,同時在以后創新的過程中注意注冊商標的查詢。避免因為商標的糾紛拖延產品的面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