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26日,四川野馬汽車股份有限公司起訴福特旗下“MUSTANG”(野馬)商標侵權。最近成都邑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訊決,福特“MUSTANG”不能繼續使用野馬作為中文譯名,四川野馬汽車股份有限公司勝訴并獲賠100萬元,在判決15日內刊登聲明。開心財稅小編查到福特官網已經悄悄的撤下了野馬,僅留“MUSTANG”。
“MUSTANG”是福特旗下經典傳奇跑車。自1962年起到現在,已在好萊塢熒屏上活躍了半個世紀之久??梢哉f是家喻戶曉。
可是這次,家喻戶曉的福特“MUSTANG”卻敗給了四川野馬。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原來在中國四川野馬這個商標,早在1986年就已注冊。后續還注冊了多個“野馬”商標。見下圖
福特Mustang歷史已經超過半個世紀,但是福特野馬的商標申請是在2006年6月。
在中國,福特野馬確實還很年輕。
雖然很多人心目中“MUSTANG”就等于野馬。
下面敲黑板畫重點:各國商標法不互通。
國產品牌要進入國外市場也先找找有沒有近似商標。
看來福特這次是認栽了?!癕USTANG”不知道再改一個中文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