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不需要年檢,只需要在網上做年度報告。
1.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發布通知,自2014年起,個體工商戶不需要以前的年檢,而是改為年度報告制度。根據《個體工商戶驗證辦法》第二條的規定,個體工商戶驗證(以下簡稱驗證)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每年在規定時間內依法檢查上一年度個體工商戶的登記事項和經營情況的監督管理制度。
年度報告時間的相關規定。
1.《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第八條企業應當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提交上一年度年度報告,并向社會公示。成立注冊的企業自下一年起提交并公布年度報告。
2.《個體工商戶年度報告暫行辦法》第三條個體工商戶應當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或者直接向負責其注冊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提交上一年度的年度報告。當年開業登記的個體工商戶從下一年開始提交。
注意,因各地情況不同,以當地規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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