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業網站上宣傳馳名商標是否合法?
小時候,邊肖總是聽說在電視廣告中獲得中國馳名商標,這總是讓人感到驚訝。馳名商標好像被賦予了一批光環,馳名商標給外界造成的錯覺就是這個產品挺好的。幾年后,突然之間,知名商標消失了。最早見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修訂版《關于馳名商標相關問題的通知》中根據《商標法》的規定。“對于在商品、商品包裝或者容器上,或者在廣告、展覽等商業活動中使用馳名商標,適用修改后的商標法,也正是因為這個原因,馳名商標基本上消失了。
那么,馳名商標的使用政策是怎樣的呢?如果在網站上宣傳時使用馳名商標字樣違法,是否符合相關規定,我們應該了解新修訂的商標法,但“馳名商標”字樣使用在商品、商品包裝或容器上,并在2014年5月1日前進入流通領域的除外。“對于生產日期在5月1日以后的產品,如果有標有“馳名商標”字樣的問題,將報告企業當地管理部門進行處理。
根據《互聯網廣告管理暫行辦法》第三條的規定,互聯網廣告是指通過網站、網頁、互聯網應用等互聯網媒體,以文字、圖片、音頻、視頻等形式或者其他形式直接或者間接宣傳商品或者服務的商業廣告。企業搭建的網站通常展示和宣傳自己的產品或服務,應視為互聯網廣告。然而,不同的企業在其網站上以不同的方式使用“馳名商標”一詞。
最后認為,如果企業在網站或其他經營活動中就其商標被馳名商標授予擴大保護的記錄作出事實陳述,突出使用“馳名商標”一詞并不違法。換句話說,如果一個企業在建網站,在公司網站簡介中介紹自己曾經獲得“馳名商標”的事實并不違法。
相反,企業故意淡化在網站或其他經營活動中承認和保護馳名商標的法律性質,將“馳名商標”一詞作為榮譽稱號,突出用于宣傳企業或銷售企業經營的商品或服務,不屬于合理使用范疇,構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14條第5款規定的違法行為。也就是說,企業將“馳名商標”一詞宣傳在其網站首頁或每個網頁左上角的顯著位置。
新法實施后,企業繼續這種行為將付出代價。同時,根據新《商標法》的規定,違反本條款的企業將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并處以10萬元罰款。但是,在新商標法中,是否所有不符合新法律的產品在新法律實施后都會受到全面處罰,并沒有明確規定。
綜上所述,可見馳名商標的日常使用是有一定技巧的,一定不能亂用。商標的使用也是如此。商標申請雖然成功,但不能隨便更改,否則隨時有被撤回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