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個體經營者不需要印章或公司賬戶.聽說他們還能不記賬?免稅?逃避工商稅務部門的檢查?
1.“不記賬”
個體戶該不該記賬報稅已經說了很多遍了,一定要!肯定是!肯定!否則后果很嚴重!
《個體工商戶建賬管理暫行辦法》規定:
個體戶還必須設置賬簿,與公司設置的賬簿相同。不符合建帳標準的個體戶,必須經稅務機關批準,建立收支憑證粘貼簿和購銷登記簿。
當然《辦法》里也說了:個體戶可以聘請會計機構代其開戶、辦理會計事務。
2.“免稅”
這意味著個體戶月收入在3萬元以下的可以免征增值稅。
注:本季度9萬以內銷售免征增值稅的優惠政策不僅僅針對個體戶!適用于所有符合條件的小規模納稅人,無論你是個體戶還是公司。
換句話說,如果你是個體戶但是申請了一般納稅人,這個優惠政策和你沒有關系。
除此之外,除了增值稅,公司還要繳納企業所得稅,個體戶還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叫“生產經營所得個人收入”,性質一樣。敢問,個體戶免稅在哪里?
第三,“免檢”
首先個體戶每年6月也要做年報!不報年報的人還查你!
《個體工商戶條例》第14-15條規定:
個體工商戶應當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登記機關提交年度報告。登記機關將未按規定履行年度報告義務的個體工商戶記錄到經營異常名錄中,并在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上向社會公布。
另外,一些開小餐館的個體戶每天都來檢查食品安全;一些經營民宿和在工作室工作的人必須檢查你的消防問題.
4.“少行政審批流程”的說法“
個體戶和普通公司一樣,業務范圍都涉及前置審批或者后置審批。如果不需要審批,網上商業登記流程完全一樣。不存在誰流程少的問題。另外,個體戶所做的任何工商變更,都必須像普通公司一樣向工商局備案!
《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辦法》第三十六條規定:
個體工商戶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未辦理變更登記的,由登記機關責令改正,處以1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
那么,
注冊公司比注冊個體戶好嗎?
1.個體戶的名字不能有“公司”二字。
想高端大氣高人一等就去注冊公司!
2.個體戶不能轉讓。
想換個體戶的經營者,找了像公司這樣合適的人就不能調了。
因為個體戶的經營者一般是不能變動的,只能以家庭經營的形式變動,在參與經營的已登記家庭成員內部變動。
3.個體戶開分店有條件
想開分店?你以為一個公司開分公司這么簡單!
個體戶只能有一個經營場所。然后再注冊一個個體戶。抱歉,一個人只能注冊一個個體戶。公司呢?十個,一百個隨便你!
那么
,你還執著于做個體戶嗎?
編輯設計:齊老師(微信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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