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拿大,使用并享有一定商譽的未注冊商標也享有商標權,在普通法中可以獲得防偽保護,但其可以獲得的保護范圍僅限于使用并享有商譽的地理范圍。相比之下,注冊商標享有更廣泛的商標權,如在加拿大受到保護。已經使用或打算使用的商標可以在加拿大注冊。以下主要介紹注冊商標的基本情況:
保護對象:文字、聲音、圖案及其組合
不作為商標注冊:
——僅包括姓名或姓氏,除非使用后已經顯著;
——描述商品或服務特征的標志,除非通過使用獲得了意義;
——欺騙性標志;
——公眾知道商標中的地理位置是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
——該商品不在該商標的地理區域內生產;
——其他語言的商品或服務名稱;
——可能與注冊商標或申請注冊的商標相混淆的商標;
——與禁止注冊標志類似的標志,除非獲得官方許可;
——注冊含有受保護地理標志但其產品并非源自地理標志地區的葡萄酒或烈酒;
——淫穢、誹謗、不道德標志等。
強制注冊:貴金屬產品標注質量標志的,必須注冊貴金屬產品的商標。
類型:
認證標志,用于證明特定商品或服務符合特定標準;
普通商標,用于區分商品和服務的來源;
可識別的外觀,包括商品的形狀、商品容器的形狀、商品的包裝方式,表明該商品是由特定的個人或企業生產的;
注冊條件:
普通商標:區別性、非禁止性標志;
可識別外觀:在申請日前在加拿大已經顯著,其授權不會阻礙藝術和工業的發展。
保護期限:
自注冊之日起15年,繳納續展費后可連續續展,每次15年。
注銷注冊:
無正當理由連續3年未使用注冊商標的,商標注冊處可以根據其職權或者第三方的申請注銷商標注冊。
商標權轉讓:
轉讓商標權時,應當在商標注冊處變更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