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類商標轉讓古勁醇商標適不適合用在葡萄酒上面呢?今天知夫子小編就整理一些信息為大家解答一下:
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們首先了解一下第33類商標主要是做什么的。
第33類是含酒精的飲料(啤酒除外)。
本類尤其不包括:
——醫用飲料(第五類);
——無酒精飲料(第三十二類)。
葡萄酒在第33類3301這個群組,葡萄酒。
而古勁醇這個商標的保護群組為:
【3301】——含酒精的飲料(啤酒除外)
也是就說,古勁醇這個商標,它不僅能夠在葡萄酒上使用,它還能使用在甜果酒,不起泡葡萄酒,甘蔗汁釀朗姆酒,甘蔗制烈酒,干型蘋果酒,含酒精蛋奶酒,含酒精的水果雞尾酒飲料,含酒精水果飲料,含奶油利口酒,紅葡萄酒,加烈葡萄酒,加香料的熱葡萄酒,苦艾酒,朗姆潘趣酒,老酒(中國蒸餾烈酒),烈酒,烈酒濃縮汁,葡萄潘趣酒,起泡白葡萄酒,起泡紅葡萄酒,日本波布蛇酒,日本梅子酒,日本松針酒,桑格利亞汽酒,調制好的葡萄酒雞尾酒,威末酒,五加皮酒(中國混合烈酒),以朗姆酒為主的飲料,以葡萄酒為主的開胃酒,以葡萄酒為主的飲料,以蒸餾酒為主的開胃酒,櫻桃白蘭地等商品上。
以上便是知夫子小編對于第33類商標轉讓古勁醇商標適合用在葡萄酒上面嗎?這一問題的詳細解答,更多商標轉讓信息,大家可到知夫子平臺查看。遇到商標轉讓問題,大家也可以撥打知夫子客服熱線400-611-6606進行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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