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天的新聞中,我們說到了北京現代汽車有限公司與現代控股集團的商標轉讓,給后續商標糾紛埋下了隱患。
如果我們想轉讓或者受讓商標,要做好充足準備,了解以下要點。
商標轉讓流程適用《商標法》第四十二條:
第四十二條 轉讓注冊商標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簽訂轉讓協議,并共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受讓人應當保證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
轉讓注冊商標的,商標注冊人對其在同一種商品上注冊的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注冊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應當一并轉讓。
對容易導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轉讓,商標局不予核準,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轉讓注冊商標經核準后,予以公告。受讓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標專用權。
簡而言之,申請流程就是:申請→受理→審查→公告→核發轉讓證明
在商標轉讓過程中,需要這些申請資料:
1. 《轉讓申請/注冊商標申請書》;
2. 轉讓人和受讓人的經蓋章或者簽字確認的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
3. 委托代理的,需要提交轉讓人和受讓人出具的《代理委托書》;
4. 有關證明文件或者法律文書,如《公證書》;
5. 申請文件為外文的,還需提供經翻譯機構簽章確認的中文譯本。
商標轉讓時間大約需要10個月,官費為500元。轉讓形式有三種:
1.合同轉讓
轉讓人通過合同,規定轉讓注冊商標的內容、相互間的權利、義務和違約責任等,這種形式的轉讓一般是有償的,即轉讓人通過轉讓注冊商標專用權而收取一定的轉讓費用。
2.繼受轉讓
注冊商標的繼受轉讓,有兩種情況:(1)注冊所有人(自然人)死亡即其生命結束后,有繼承人按繼承程序繼承死者生前所有的注冊商標;(2)作為注冊商標所有人的企業被合并或被兼并時的繼受移轉 。
3.因行政命令而發生的轉讓
行政命令主要是那些引起財產流轉的計劃和行政。例如我國國有企業根據行政命令發生分立、合并、解散或轉產,必然會發生注冊商標主體變化的問題
在簽署商標轉讓協議的過程中,還應注意以下幾點:
1、非法轉讓
指注冊商標的轉讓人并不是該注冊商標的所有人,或者是不能代表全部商標所有人,或者是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同意,而以隱瞞、欺詐、偽造等不正當手段將其注冊商標偷偷轉讓的。
簽署轉讓協議之前需要核實清楚對方是否為商標權人,避免導致轉讓無效。
2、部分轉讓
指注冊商標的轉讓人,未將與被轉讓商標相關的其他同類近似商標一并轉讓給商標受讓人,并保留或隱瞞了一部分與轉讓商標相近似的同類商標,會導致商標轉讓不成功。
受讓人要注意查找是否有近似商標沒有一起轉讓。
3、轉讓商標的權益漏洞
指商標轉讓人在轉讓該商標時,隱瞞了該商標在轉讓之前已經許可他人使用、被質押抵債、被凍結等等問題。
在轉讓過程中要調查清楚商標是否法律許可、是否存在風險等。個人有時候可能覺得無從下手,這時候可以借助專業的商標平臺進行商標的風險評估,給出專業合理的建議。
了解清楚這些,相信您對商標轉讓有了大致了解。如果有購買商標或者出售商標的需求,可以,幫助您處理相關轉讓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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