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我國商標注冊的原則?
(1)自愿注冊與強制注冊相結合原則
自愿注冊原則是指商標所有人根據自己的喜好和意愿決定是否申請商標注冊。通過申請并經國家商標局核準注冊的商標為注冊商標。注冊人享有該注冊商標的專有權,受法律保護;未注冊的商標也可以使用,但用戶不享有商標專用權,不得與他人的商標名稱沖突。
然而強制注冊原則,是指國家對生產經營者在某一些商品或者服務上所使用的全部商標,規定必須經過依法注冊才能使用。《商標法》第六條規定:“國 家規定必須使用注冊商標的商品,必須申請商標注冊,凡是沒有經過商標局核準注冊的,就不可以在市場上銷售”。目前,我國規定強制性注冊的商標有:對人用的藥品(比如西藥、針劑和中藥)和煙草制品(卷煙、雪茄煙和有包裝的煙絲)。
(2)注冊原則
我們所指的注冊原則是指商標所有人必須經商標局核準其商標注冊,才能取得商標專用權的確認。
根據我國《商標法》第3條:“經商標局核準注冊的商標為注冊商標,商標所有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p>
(3)國家的統一注冊原則
是指商標在中國的注冊必須由國家商標主管機關統一審批。
(4)申請在先原則
所謂申請第一原則,是指兩個以上的申請人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品上申請注冊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時,先申請注冊的商標和申請人取得該商標的專用權,后續的商標注冊申請被駁回。通俗點說就是誰先注冊這個商標就沒有份額了!
(5)使用在先原則
指在無法確認申請(注冊)在先的情況下采用最先使用者取得商標注冊的原則。就是說如果兩個人在同一天申請了同一個商標,那么就會采取誰先使用的,商標就歸誰的基本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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