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國家商標局發布《關于變更補發變更/轉讓/換證申請方式的公告》,公告變更補發變更/轉讓/換證申請方式,申請人必須提交主體資格證書和商標注冊編號,可以辦理的方式為2018年12月17日實施。原公告如下:
關于變更補發變更/轉讓/換證申請方式的公告
為落實《工商總局關于深化商標注冊便利化改革切實提高商標注冊效率的意見》和《商標注冊便利化改革三年攻堅計劃》,向社會提供優質服務,我局宣布如下:
一、變更、補發變更/轉讓/續證施藥方法,《補發變更/轉讓/續展證明申請書》圖書申請和文件查詢方法并行并行,圖書申請按原申請、付款和審查辦理;文件查詢方法的變更免費直接加工。
二、申請人應提交主體資格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和商標注冊編號、說明要補辦的業務類型和原發證時間。
三、申請人可以在商標受理大廳(包括北京、廣州、上海、重慶、濟南、鄭州)建議直接處理,等待;也可以通過通過郵件處理如果是郵寄辦理,需要在信封上注明“補辦變更/轉讓/換證業務”,并從局方領取7個工作日在內完成。
以上公告,自將于2018年12月17日正式實施。
特此宣布。
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
2018年12月11日
商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