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35個商標就不能做廣告,不能使用,不能銷售自己的產品!
35商標主要包括:廣告;商業運營;企業管理;辦公室事務
3501廣告;3502工商管理輔助行業;3503賣給別人;3504人事管理輔助行業;3505商業企業遷移;3506辦公室事務;3507會計;3508單一服務
Nice分類將現有產品/服務分為45類,1-34為有形商品商標分類,35-45為提供無形服務的產品分類。既然35類是服務商標,就意味著申請人可以提供上述物品的服務,而不是說不注冊35類就不可能在門口為其產品做廣告或使用。
另一種理解:商品商標(1-34類)注冊,35類同名商標屬于另一個實際經營實體。對于已經注冊商品商標的申請人,商標使用如下:門頭可以使用其商標,店內銷售的產品均為該品牌的同類產品。申請35種商標的申請人,名稱也可以在門口使用,店內有很多品牌出售,但其商標不能作為類似商品包裝上的商品品牌。
因此,在商品商標和服務商標名稱和商標權相同的情況下,屬于兩個實際經營實體。他們可以在門口使用,也可以為他們提供的商品或服務做廣告。
只是在實際操作中,這種情況很容易讓消費者誤把商品或服務的產地當成企業,造成混淆。那么,肯定對雙方都有一定的影響。因此,商品商標和服務商標的組合注冊是企業在規劃商標注冊時必須考慮的問題。也就是說,如果你是生產企業,擁有自己的品牌,注冊35個品類或者其他類似的服務品類是必須的,但不是必須的。服務企業也是如此。
以下圓圈大致梳理了常見商品商標和服務商標的相關注冊建議。請收藏!
3化妝品和44種美容服務;
5藥品、10醫療設備和44醫療服務
9軟件和42軟件開發和維護
12車輛和37車輛服務
29、30、31、32、33等。餐飲商品,43餐飲服務
還有很多,就不一一列舉了。請從媒體號看這篇文章的下半部分《商標分類表太多,簡化版來了,請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