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注冊人也被稱為持有者和商標所有人。商標注冊成功認證后,商標持有人可以擁有哪些權利和義務?
今天就來看看吧。
商標持有人享有的權利
根據我國《商標法》規定:經商標局核準注冊的商標為注冊商標,商標注冊人對注冊商標享有專有權,受法律保護。商標專用權包括以下幾項:
1。使用權:商標注冊人有權在其注冊商標被認可的商品和服務上使用商標,并在相關的商業活動中使用商標。
2。許可權:商標注冊人有權通過依法簽訂商標許可合同,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
3。專有權:商標注冊人對其注冊商標享有專用權,其他任何人不得擅自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品或者服務上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
4。禁止權:商標注冊人有權制止他人擅自在相同或者類似的商品或者服務上使用相同或者類似的商標。
5。投資權:商標注冊人有權按照法律規定和法定程序將其注冊商標作為無形資產進行投資。
6。轉讓權:商標注冊人有權通過法定程序將其注冊商標有償或者無償轉讓給他人。
7。繼承權:商標作為無形財產,可以由繼承人按照繼承順序繼承。
商標權的義務
有權利,自然要履行相應的義務。
1。商標注冊人應當對其使用注冊商標的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負責。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時,應當對被許可人使用其注冊商標的商品或者服務質量進行監督。
2。商標注冊人應當嚴格按照商標法的有關規定正確使用其注冊商標。
商標使用中應注意以下問題
1。注冊商標應嚴格按照《商標注冊證》上核準注冊的商標和核準使用的商品或服務使用。
2。商標注冊人不得自行改變注冊商標的方案、圖形或者組合;注冊商標注冊人的名稱、地址或者其他注冊事項不得自行變更。
3。商標注冊人超越《商標注冊證》核定的商品或者服務范圍使用其注冊商標,并標注注冊商標的,屬于冒充注冊商標行為。
4。商標注冊人不得自行轉讓注冊商標。
5。商標注冊人有使用注冊商標的義務。自核準之日起連續三年中止注冊的,可以依法撤銷該商標。
6。商標注冊人許可使用其注冊商標的,必須簽訂商標許可合同。許可人應當自許可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月內,將合同副本提交商標局備案商標許可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