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法》第三章商標注冊審批第二十八條商標局應當自收到商標注冊申請文件之日起九個月內完成對申請注冊商標的審查,符合本法有關規定的,予以初步審定并公告。換句話說,商標復審周期約為九個月。
但現在,其實審計結果大概四五個月就能發布。商標注冊申請提交后,一個月左右發出商標受理通知書。經過四五個月的結果審核,如果初審通過,就進入公告期。公告期為三個月。如果三個月內沒有人對你的商標提出異議,就進入印制注冊證的流程。電子版基本一個月左右發行,紙質版一個月左右舉行。如果您的商標是由商標代理機構申請的,證書將頒發給商標代理機構。商標初審未通過成功的,不進入公告期。反之,會給你駁回,并發出商標駁回通知書,寫明你的商標為什么被駁回。如果認為該商標不應被駁回或者確實想獲得證書,可以在收到駁回文件之日起15日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
復審是商標評審委員會的機構審查。審查員三人,商標注冊初審一人。
如果商標復審后被駁回,下一步就是初審。如果一審失敗,最終的法律程序是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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