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商標的結構要素,
從商標的構成要素來劃分可分為.對嗎
商標可分為以下九種類型:1.文字標志:指僅由文字組成的商標,包括漢字和小字、外文字符和阿拉伯數字或由各種文字組合而成的商標;
2.圖形商標:指僅由圖形組成的商標。可分為:
1.標志商標:指使用簡單符號形成圖案的商標;
2.幾何圖形商標:由更抽象的圖形組成的商標;
3.自然圖形商標:是由人、動物、植物等自然物和自然風景組成的圖形商標。有的是實物照片組成的商標,有的是經過加工、概括、夸張等自然圖形處理;
3.字母商標:指使用拼音文字或音標的最小書寫單位,包括由拼音文字和英文字母、拉丁字母等外文字母組成的商標;
4.數字商標:由阿拉伯數字、羅馬數字或中文大寫數字組成的商標;
5.立體標志商標:又稱立體商標,是由長、寬、高三種尺寸的立體物體組成的商標標志,它不同于通常在平面上看到的商標圖案,而是以立體的物質形式出現,可能以商品的形狀出現,也可能出現在容器或商品的其他地方。
6.顏色組合商標:顏色組合商標是指由兩種或兩種以上顏色排列組合而成的商標。
7.組合商標(以上1-6項)是指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組成部分組成的商標,也稱復合商標;
8.音頻商標:由音符組成的一組音樂或使用特殊聲音作為商品或服務的商標是音頻商標。
9.氣味商標:氣味商標是一種用特殊氣味區分不同商品和服務的商標。
清華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