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商品商標授權格式:根據《商標法》和《實施條例》的規定,雙方本著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商標許可合同。商標授權范圍1。甲方注冊的第一類商標注冊號:允許乙方使用該商標定制產品,并在電視購物頻道銷售。二.商標標識:附頁三。許可期限從(日期)至(日期)。合同期滿,如需延長使用時間,甲乙雙方應另行續簽商標許可合同。四.甲方向乙方使用的商標范圍:五、甲方向乙方使用的商標形式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地區行業通用許可。在合同有效期內,其他制造商如不在省內同行業的同類產品上使用甲方的一級商標,應被授權使用。6.乙方在產品包裝、企業牌匾、宣傳資料中使用的說明文字:雙方權利義務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的規定:“許可人應當對被許可人使用其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進行監督。被許可人應當保證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乙方必須保證其生產的產品使用甲方注冊的產品,并符合國家有關衛生、質量、計量、環保、包裝、行業標準和法律指令的要求。八、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甲方注冊商標的文字、圖形或其組合,不得超出許可產品范圍使用甲方注冊商標。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的規定,乙方必須在使用甲方注冊商標的商品上標明乙方企業的名稱和產地。十、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期滿前兩個月,甲乙雙方協商是否繼續授權使用商標,期滿重新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繼續使用,續費備案,不續費自行終止合同。11.本合同終止后,乙方不得在其生產的產品上使用甲方的授權商標和標識,以及乙方在本合同第項中獲準使用的產品包裝、企業牌匾和宣傳資料中規定的文字,否則甲方有權依法追究其侵權責任。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有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40條的規定對乙方的產品質量進行監督,乙方有責任將包裝設計草案提交給甲方審查和備案,以避免違反《法律協議十三》。甲方授予乙方的商標許可授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和《實施條例》的規定,僅為提高乙方知名度和擴大市場份額而進行的企業形象和產品形象的策劃和包裝。經法律許可合法授權,受法律保護,同時需要強調的是,雙方均為獨立法人,獨立承擔法律的責任,甲乙雙方的債權債務,以及與本合同無關的法律責任,均不涉及對方的債權債務,以及與本合同無關的其他法律糾紛和責任,也不構成法律對各方的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