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論什么規模的企業都離不開口碑的傳播,所以品牌很重要。凡是有長遠發展規劃的企業都需要有一個自己的品牌,那就離不開商標!因為品牌不論大小,都不希望自己苦心經營積累的口碑、品牌被別人搶占吧?那怎么保護自己的品牌呢?注冊商標!
商標注冊申請的過程并不難,但是總有經營者疑惑,我想注冊的品牌名稱,為什么代理機構不建議注冊!原因如下:第一、可能該名稱是商標法中明確規定的不能用于商標的詞匯;第二.在同樣的商品上有相同的或相近的名稱存在;第三、該名稱沒有顯著特征。商標法明確規定“申請注冊的商標,應當有顯著特征,便于識別,并不得與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很多之前沒有接觸過商標注冊的經營者經常問,我想的朗朗上口,大氣響亮的名稱為什么說注冊成功率不高?首先,要申請注冊的商標“不得與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就是說他人在先注冊的商標您想都不要想了。其次,還需要“應當有顯著特征,便于識別”,顯著特征就是這個商標名稱本身不是且別人不會聯想到是某種產品或者服務的名稱。
創業不易,能堅持下去的都不是弱者。為了企業長久發展,將自己的品牌提前做好保護準備那是必須的。商標不注冊在今后的發展中將是一大隱患,家喻戶曉的蘋果產品ipad,就是通過和解向商標持有人深圳唯冠公司支付了6000萬美元才取得中國大陸iPad的商標專用權。無論多大的企業,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企業從一開只做經營卻不注冊商標,那是要承擔風險的,為了企業的發展沒有后顧之憂,將自己的品牌注冊成商標是企業發展的基礎。
總結一下,就是別人已經注冊成功的商標您不能注冊相同的,也不能注冊近似的。僅表示商品或服務的特點的標志、文字也不得作為商標注冊。商標名稱還是建議您想好之后先查詢是否有相同和近似商標,覺得通過率還不錯的就別猶豫了去注冊吧。
法律條文參考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九條 申請注冊的商標,應當有顯著特征,便于識別,并不得與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
第十一條 下列標志不得作為商標注冊:(一)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稱、圖形、型號的;(二)僅直接表示商品的質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數量及其他特點的;(三)其他缺乏顯著特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