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注冊成功并不表示它永遠屬于你,如果你的商標是合理合法的使用,那你當然可以保留商標權,但是如果你觸犯到了下面這些方面,那你的商標可能就保不住了。
一、違法《商標法》的規定
法律規定的肯定不能觸犯啦。有些人說:我注冊商標的時候都能通過,那肯定表示沒有觸犯《商標法》啊。
沒錯,可能你申請商標的時候通過了審核,但是如果注冊商標的時候你傍了大牌,惡意搶注等,只要是違反了規定,統統都沒有好結果!
《商標法》中明確了對摹仿馳名商標、惡意搶注商標等行為的處理規定,對違反相關規定的商標,自其注冊之日五年內,在先權利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均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該注冊商標無效。馳名商標所有人則不受五年的時間限制,可無限期追究相關責任,隨時向商評委提出商標無效請求。
就是辣么任性,因為神圣的規定不可侵犯!
二、連續三年未使用撤銷
《商標法》規定,注冊商標沒有正當理由連續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注冊商標。
隨著商標意識的提高,我國的商標注冊量近年來一直保持著較高態勢增長,注冊商標資源因而顯得愈加稀缺。如果整整三年之內并未使用該商標,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商標,從而釋放該商標價值。
不過不用擔心了,商標的使用證據是解決“撤三”問題的核心所在。我國現行商標法第四十八條規定:“本法所稱商標的使用,是指將商標用于商品、商品包裝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書上,或者將商標用于廣告宣傳、展覽以及其他商業活動中,用于識別商品來源的行為。”所以大家在市場推廣中要記得收集商標使用證據,關于商標使用證據類型可查看《只有這樣收集的信息,才是有效的商標使用證據》。
三、商標到期未續展撤銷
我們知道商標跟商品一樣是有保質期的,《商標法》規定,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注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注銷其注冊商標。
自核準注冊之日計算,商標申請人將擁有該注冊商標十年的商標專用權。十年期滿之后,該商標持有者如未及時辦理續展手續,該注冊商標將被撤銷。
四、商標淪為通用名稱
提及“阿司匹林”你覺得它是個品牌嗎?答案無疑是否定的。
想當初,德國拜耳公司為這個品牌宣傳投資了大量資金,但是大家都覺得阿司匹林只是一種解熱鎮痛藥。這個名字淪為了藥物的通用名稱,于是拜耳再也無法塑造這個品牌了!
企業商標知名度高本是件求之不得的事。但是像拜耳在商標名聲大噪后不注重商標管理與保護,導致商標被頻繁地用于描述某類產品,那這個商標就失去了顯著性,變為某類產品的通用名稱。類似的通用名稱還有“優盤”、“威士忌”、“白蘭地”等。
《商標法》規定,注冊商標成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稱的,任何單位或個人均可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注冊商標。
五、改變商標注冊信息
《商標法》規定,注冊商標需要變更注冊人的名義、地址或者其他注冊事項的,應當提出變更申請。
申請人在向商標局提交商標注冊申請時,需要遞交一系列的商標注冊信息,如地址、申請人名義、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務項目等。若改變注冊商標系列信息之后,沒有及時向商標局辦理變更手續,該商標會面臨被撤銷風險。
開心財稅建議,注冊商標信息變更,第一時間向商標局提交變更申請。需要特別提醒的是,變更商標注冊人名義或地址的,需將所有商標一并變更。
以上就是會導致商標被撤銷的幾種常見原因了,商標注冊不易,每個商標對企業來說都是十分重要的,既然我們已經克服重重困難把商標成功注冊下來了,就要好好利用,合理使用,千萬不要因為“不小心”“太隨意”等原因導致商標被撤銷,一旦商標被撤銷,想要再次擁有它就得再次經歷一次商標注冊過程,而且不一定還能幸運的注冊成功,所以切用且珍惜,好好合理使用我們的商標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