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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29
商標爭議?
當商標注冊時遇到商標異議了,申請人還如何處理?此時當然是提出商標異議復審啦!那商標異議復審需要哪些條件呢?哪些人可以提出商標異議?一品知識產權小編解答如下。
一、商標異議復審的條件
1、申請人必須是被商標局異議裁定的商標異議雙方當事人之一。
2、申請時限:商標異議當事人在收到商標局的《商標異議裁定通知書》之日起,十五天內申請異議復審。由委員會作出終局裁定。商標異議復審的申請人只能是原異議案的當事人。
3、答辯時限:收到《商標異議復審答辯書》之日起30日內作出答辯。
4、評審費用:商標異議復審申請規費1500元/件;商標異議復審答辯無規費。
二、申請商標異議復審需要的材料
1、申請人應當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交《商標異議復審申請書》。
2、申請人為自然人的,應在其名稱后填寫其身份證件號碼。
3、共同申請人或共有商標的當事人參加商標異議復審活動的,應當指定一人為代表人。
4、申請人需要在提出復審申請后補充有關證據材料的,應當在申請書中聲明,并自提交申請書之日起3個月內提交與申請書相同份數的證據材料;未在申請書中聲明或者期滿未提交的,視為放棄補充有關證據材料。
三、哪些人可以申請商標異議
提出商標異議的可以是任何人,即:可以是商標注冊人,也可以是非商標注冊人,可以是企業,也可以是個人。商標異議程序的設置,旨在加強社會公眾對商標審查工作的監督,減少審查工作的失誤,強化商標意識,給予注冊在先的商標權人及其他利害關系人一次保護自身權益的機會,杜絕權利沖突后患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