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通過確保商標注冊人享有用以標明商品或服務來源,或者許可他人使用以獲取報酬的專用權,而使商標注冊人受到保護。侵犯他人商標的,將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接下來由開心財稅的小編為您介紹商標被人惡意侵犯該怎么辦。
一、商標被人惡意侵犯該怎么辦?
商標專用權是一種財產權,得到法律的保護;注冊商標的合法權益也是商標管理秩序所依法維護的。對商標侵權行為的處置,在商標法中做出了規定,有以下幾層意思:
一是,有商標法所列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之一,引起糾紛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
二是,對于商標侵權糾紛,當事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商標注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請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
三是,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依法定程序進行;如果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的,在處理時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銷毀侵權商品和專門用于制造侵權商品、偽造注冊商標標識的工具,并可處以罰款。
四是,當事人對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侵權人期滿不起訴又不履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五是,進行處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根據當事人的請求,可以就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商標侵權的行為有哪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規定了七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
1.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
2.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
3.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4.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
5.未經商標注冊人同意,更換其注冊商標并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
6.故意為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便利條件,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的;
7.給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以上便是開心財稅的小編對于“商標被人惡意侵犯該怎么辦”這個問題的解答。簡而言之,對于商標侵權糾紛,當事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商標注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請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