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注冊遇到同日申請怎么辦?先前我們經常會介紹商標遇到同日申請的情況:商標遭遇同日申請,那算誰的?最近,開心財稅也遇到了這樣的案例。
2016年8月底,一位來自北京的許總委托開心財稅辦理商標事務。
許總是做互聯網行業的,對第9類、35類至45類都申請了商標注冊,共計12個類別。目前10個類別商標已經拿到證書了,在44類遇到了有人與他同一天申請該商標的情況,一直耽擱至此,直到2017年才補充齊該商標的使用的證據。
我國規定:在商標還未拿到證書前不建議進行大范圍的推廣使用,但可以進行小規模的使用,避免遇到同日申請的而無法提供使用證據導致商標落入他人之手的情況。
?????? 商標局方面希望本案雙方可以進行協商,在協商未果之后。只能抽簽決定。
2018年4月,我司收到抽簽通知,在告知許總抽簽注意事項之后,許總于2018年9月21日,攜帶《商標注冊同日申請抽簽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申請人單位出具的介紹信(一式兩份);抽簽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式兩份);加蓋公章公司執照復印件(一式兩份)等材料到達商標審查協作廣州中心進行抽簽。
抽簽當日,對方公司代表人并未到達現場,放棄抽簽,許總獲得商標,至此,該商標終于徹底的歸屬許總。
該案例也警示我們:商標注冊過程中什么情況都會發生的,哪怕遇到同日申請的情況也不需要擔心,只要積極維權,還是可以成功的拿下商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