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給商標起名,生產廠家在給自己產品命名時,商標命名的規則是什么?若想了解更多商標資訊都可以訪問開心財稅國內商標注冊,開心財稅為您提供免費商標查詢,希望能幫助到各位。
規則之一、有備無患就像愛車人喜歡有備胎一樣,公司里常常要保持一定量品牌名(已經注冊或構思中),萬一有危機出現即可隨時遞補。在遭到政府單位咔嚓之后,立即更換新品牌,將風險減低到最小。
規則之二、不能暖昧椰汁是果菜汁市場中的王牌,于是成了模仿的對象。臺灣南部有一家廠商也是生產果菜汁,卻取名為“椰汁蜜”,無心之過倒也惹來商禁風波(就是因為跟人家太類似了,麻煩馬上跟著來)。
規則之三、名符其實商品名注重一眼望穿,一秒鐘內讓人家知道您在賣什么東西,較討人喜歡,也可省下很多廣告費。美國有“白色城堡”這么個品牌,你猜它猜什么?是家喻戶曉的內褲!一般人實在很難連想它會與衣服有關。有人告訴筆者“萬客隆”她老搞不懂,每次約會都弄錯地方,很傷腦筋。而猛打廣告的“喜之郎”、“吃了再說”都明顯有吃的意境,在命名規則里不會讓人誤想或不易辨識。
規則之四、一目了然商品名想達到短小精悍境界,又好念好記,往往可遇不可求。“康師傅”就是個精悍的典型例子,好念好記之外,還有心理的附加價值在(不曾是品牌品,而且意味著健康)。“椰汁”的出爐的確叫人興奮,興奮它的大膽、新潮、好念又好記,尤其商品意味很濃,就像椰子汁般的香純。規則之五、便于設計通常較重視廣告的企業界都會請設計公司設計商品名的標準字。以前文案人員總是不關心字好不好看、好不好造型,所以往往新命名出來的標準字不是很臃腫就是很怪異。印刷之后的商品能不能看,事前最好也考慮一下,以免壞了百年大計。
規則之六、專名專用名稱是事物的專有標志,只有名實相符,才能準確地反映事物的特征,才能讓人叫著順口,聽著順耳。這就是古人所說的“名正言順”的含義。因而“名符其實”是命名的重要原則。臺灣有個叫王興欽的發明家,發明了一個兩用刷,一面是刷子,一面是肥皂,還可接在水龍頭上,使用很方便。他煞費苦心地給它取了個名字叫“鴛鴦刷”,非常浪漫,經豪華包裝后推向市場,可銷路奇差。后經別人揭示才發現,人們誤將此刷當作刷北的刷子。原來問題出在名字上,人們聯想到“鴛鴦戲水”,刷背實在太硬,自然銷路不好。可見,名實相符是多么重要。
商標起名的注意事項
1、可記性原則
創立品牌的一個必要條件是要使消費者對品牌有一個較高的認知度,為了達到這個目的,商標應該從本質上是便于記憶的,這樣可以促進消費者對商標的回憶。在命名時人們常注意以下要點:(1)精短,名稱越精短越容易記住。如海爾、長虹、SONY、IBM等品牌,人們一看便會過目不忘。(2)上口,即有較強的語感。商標必須容易發音、朗朗上口,讀起來語感好,讀音響亮,避免使用難發音或音韻不好的字。(3)新穎,即具有獨特性、創造性。商標要有時代感,體現創新精神,它會強調品牌個性,擴大差異感,從而達到過目不忘的效果。
2、意義性原則
是指商標本身具有含義,而這種含義可以直接或間接地傳遞商品的某些信息,如關于它的優點,性能及其使用它的好處。這種商標或者可以提示產品,或者可以吸收顧客。如Tide汰漬洗衣粉傳遞該商品去除污漬的功效。
3、聯想性原則
賦予商標以其所代表的產品功能的某種寓言,或明示,或暗喻,啟發人們豐富的想象力,使商標與產品功能在意念上有所聯系,啟發聯想,對品牌營銷和占領市場有很大的幫助。如“娃哈哈”飲料寓意孩子們喝了笑哈哈;雀巢奶粉有“舒適”和“依偎”的寓意,如小鳥一般在鳥窩里受到良好照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