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們去注冊商標時往往會商標局駁回,那么我們辦理商標注冊時,都需注意哪些相關事項?一起來看看。商標注冊是商標使用人取得商標專用權的前提和條件,只有經核準注冊的商標,才受法律保護。商標注冊原則是確定商標專用權的基本準則,不同的注冊原則的選擇,是各國立法者在這一個問題中對法律的確定性和法律的公正性二者關系進行權衡的結果。
1、查詢盲期
商標查詢只能查到三四個月前的數據,這是客觀存在的因素,數據未錄入查詢系統,即便是商標局內部人員也無法查到,因此也就有可能會導致申請注冊的商標不能成功。
2、遇到一些馳名商標
商標注冊時,注冊人不可能對每個商標的馳名情況都了如指掌,如果遇到是跨類別保護的馳名商標,也可能造成駁回。
3、申請注冊的商標存在違規現象
商標注冊時,要注意避免出現國家名稱、國家機關名稱、民族宗教相關等。否則一定無法通過。
4、商標優先權
有一部分國外商標在國內申請是擁有優先權的,該商標的申請時間也就會提前,加上遇到盲查期,很容易被駁回。
5、商標有異議
商標3個月公告期時有異議也是有可能會被駁回的,遇到這種情況時應與商標代理機構及時溝通準備證據,還是有很大希望通過的。
掌柜在這提醒一下,商標注冊被駁回時一定要及時申請復查,商標駁回是商標注冊過程中非常常見的,所以被駁回一定不要就此放棄,一定要在15天之內進行“駁回復查”。
二、商標注冊成功后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項
1、商標有效期
(1)商標也有有效期,注冊商標的有效期一般為十年,有效期滿了之后還需要繼續使用的話,應該在期滿前12個月辦理商標續展;
(2)如果超過時間的話,在國內還擁有6個月的寬展期,而且每次續展的有效期同樣為10年。
2、商標注冊人變動
(1)商標注冊人變更其名義、地址、代理人或者文件接收人,或者刪減指定的商品的,應當向商標局辦理相應的變更手續;
(2)否則經工商查處,會責令限期改正,仍不改正的,將面臨商標被撤銷的后果。
3、三年未使用將撤銷
根據《商標法》規定,沒有正當理由,連續三年未使用的注冊商標,任何單位或個人可申請撤銷該注冊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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