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京東實名舉報阿里擾亂電子商務市場秩序,目前國家工商總局已正式受理京東針對阿里的實名舉報,并交予浙江省工商局做進一步的調查和處理。如果您對已注冊商標查詢還有任何疑問,歡迎到開心財稅網進行在線咨詢 ,開心財稅為您提供免費商標查詢,希望能幫助到各位。
阿里與京東的廝殺早已不是什么稀奇事,自從有了“雙十一”購物節基本上是每年都會上演,區別就是情節不同而已。在小編看來,兩家開始或許是真的廝殺,但到現在已經越來越像是“打情罵俏”了,吵來吵去好幾年了沒個結果,倒是把“雙十一”購物節給吵火了,成交額那是屢創新高。不過今年好像有點要動真格的意思了,京東集團實名舉報阿里巴巴集團擾亂電子商務市場秩序!
近日網傳有一張蓋有“浙江天貓網絡有限公司”公章的通告函,說阿里巴巴集團已經取得“雙十一”注冊商標,經阿里巴巴授權,天貓就“雙十一”商標享有專用權、受法律保護,其他任何人的使用行為都是商標侵權行為。
這份通告函被曝是發給各廣告媒體的。該函還不點名批評了“少數電商企業”,對雙十一活動的實際舉辦方進行混淆,借助“雙十一”活動的影響力提升自身知名度是對知識產權的漠視,為了達到借勢目的甚至罔顧事實,在廣告中使用“瞎淘”、“假貨”等宣傳語,試圖將阿里巴巴與假冒偽劣相關聯。天貓希望相關廣告媒體拒絕為少數電商企業發布宣傳信息。
對此通告函的真實性,阿里巴巴發言人未做回應,稱這是少數電商企業的炒作行為。該人士稱,阿里2009年開始舉行“雙十一”活動,2011年申請注冊商標是很合理的事。阿里歡迎別的電商一起來參加“雙十一”活動,但是應該合理合法來做,不能以攻擊別人壯大自己的方式來做。
記者在國家工商總局網上查到,阿里巴巴集團確實已成功注冊“雙十一”、“雙十一狂歡節”、“雙十一網購狂歡節”等商標,使用范圍涵蓋三大類:廣告、電視、電話購物等。申請日期為2011年11月,都享有10年商標專用期限。
本來這份通告函并沒什么特別之處,但是有網友發現,通告函中所指的在廣告中使用“瞎淘”、“假貨”字眼的電商正是京東。
針對上述通告函,京東10月30日上午發布聲明,也未點名稱某電商企業是借法律之名、行壟斷之實:“11月11日已經成為全零售行業的節日,也是消費者的網購狂歡節。該電商企業一貫倡導開放和生態,卻試圖將此節日以‘合法’的方式據為己有,甚至用威逼利誘的手段給媒體和電商同業公司設置障礙,有違開放的互聯網精神,有違公平競爭的原則。”并實名舉報阿里擾亂電子商務市場秩序,目前國家工商總局已正式受理京東針對阿里的實名舉報,并交予浙江省工商局做進一步的調查和處理。
而有意思的是,京東下屬公司——北京京東叁佰陸拾度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分別在2013年11月14日和2014年1月24日申請“京東雙十一”商標,使用范圍甚至還比阿里還大,一共有七大類,也包括廣告、電視播放、為電話購物提供電訊渠道等。目前,該商標注冊還在申請中。一邊舉報別人壟斷一邊自己又在申請,這個。。。京東又該作何解釋呢?